28.6.04
紅書館出版:《守護天使的SMS》目錄
5.5.04
《蛋殼仙人掌》-- 序
創作這故事之初,魔法不過是件裝飾品,縱然後來隨故事發展變得益發重要,最終仍不忘強調「也許咒語是假的,世上也沒有甚麼女巫的眼淚,但誰介意呢?我們種下的是心血,而不是咒語」。
by Catabell
10.7.03
《不甘心的陷阱》
失戀的傷口,是兩個人加上時間合力刺下去的。
畢竟曾經深愛過,無論是提出分手的一方還是被拋棄那一方,分手一刻定必傷心難過;然而再深的傷口,終究還是會有結痂的一天,除非你不停在傷口上撒鹽、挖洞,愈挖愈深,直至傷口發炎、潰爛,以致無法癒合。
用來挖洞的那個工具,叫「不甘心」。
時間過去,其實你已明白一切無法回頭,然而就是放不開。也許你並非當真希望對方回心轉意,你只是不甘心自己愛得比對方深,傷得比對方痛;你只是不甘心原來對方並不如他所講般愛你;你只是不甘心為何自己付出那麼多,然而對方卻視你為瘟疫,避之則吉;你只是不甘心對方竟鍾情那個條件比你差的人……這不甘心,是一種自我催眠的迷幻劑,讓你誤以為自己愛得很深很深,所以才會捨不得放開。
《不甘心的陷阱》
失戀的傷口,是兩個人加上時間合力刺下去的。
畢竟曾經深愛過,無論是提出分手的一方還是被拋棄那一方,分手一刻定必傷心難過;然而再深的傷口,終究還是會有結痂的一天,除非你不停在傷口上撒鹽、挖洞,愈挖愈深,直至傷口發炎、潰爛,以致無法癒合。
用來挖洞的那個工具,叫「不甘心」。
30.12.02
《我們的快樂聖誕》
12.4.02
《Taste of Love》番外篇 -- Eyes on Me
14.3.02
《Taste of Love》番外篇 -- 三小無猜
6.2.02
《男朋友的前女友》
友人訴苦,抱怨男友跟前度仍時有聯絡。
旁觀者清,男友對她千依百順,奉她為掌上明珠,我絲毫不擔心他會有異心。況且再見亦是朋友,分手後若單純保持聯絡並不為過。再說,二人若仍深愛對方,當日根本不必分手;她的憂慮,其實是不必要的。
友人卻堅持男友跟前度的這種知己關係對她構成極大威脅,更怪我沒有設身處地為她著想:「你比男友的前度漂亮,自然不會明白我此刻的心情!」
我無奈一笑置之,不好分辯甚麼。
條件比男友的前度優秀不過是個或然率,我之所以免於苦惱,全因不會自尋煩惱。
無論和誰談戀愛,我的原則始終如一 ── 尊重對方的過去。
17.12.01
單元小說:《一個殺人犯的自白》
16.12.01
單元小說:《最後的晚餐》
程雨音從錢包裡掏出一百二十元,「麻煩給我收據。」
計程車司機亮起微黃車頂燈,收據嘟嘟嘟地打印出來,「都這麼晚了,一個女孩回家不怕嗎?」
好心腸的司機體形略胖,慈父般模樣叫程雨音心頭一暖。
「都習慣了。」
「這種事習慣得來嗎?」
程雨音一時間不曉得該如何回應,幸而收據已列印好,正好替她解這個圍。
司機遞上收據,「還是當心點好,到底是女兒家嘛,近日治安又不大好。」
雨音頷首,「謝謝。」
已記不起多久了,再沒有人因她夜歸而忐忑不安,也再沒有人關心她會否因孤獨而感到害怕。
孤獨怎麼可能習慣得來?每個趕稿的晚上,雨音總希望有個人可以陪她說說話、喝杯咖啡,或收聽電台廣播。可是自從當上封面美術設計後,她連六親都快忙得全斷絕,還講甚麼談情說愛?
早習慣工作得廢寢忘食,往往要待下班以後才能到便利店匆匆進餐,試問哪有男人肯屈就這樣忙碌沒情趣的生活步伐?
19.3.01
《勇氣》
26.11.00
《別分開得斤斤計較》
有些人談戀愛像在記帳,喜歡以數字衡量兩人愛情的含量。可惜計較誰認識誰在先、誰和誰走了多久,這些放諸戀愛國度裡統統不適用。
「我跟你拍拖十年了……」
那又如何?不再相愛就是不再相愛,即使兩人一起度過三十載也改變不了移情別戀的事實。
假若有天情人跑到你面前攤牌說愛上了另一個,切記別跟他吵別跟他鬧。那麼,最少在他的回憶裡,你永遠是個明理且有修養的舊情人。一旦哭鬧糾纏着要對方解釋原因,他只會從不再愛你惡化成討厭你,覺得你無知而膚淺。
愛情來的時候沒有原因,走的時候又何苦斤斤計較?
10.11.00
《從攝影到人生》
喜歡文字,因為文字能創造;喜歡攝影,因為攝影能記錄。
有時候,在街上看見幼貓自得其樂,或抬頭望見一朵飛機雲劃過蔚藍晴空也會選擇停下腳步。
想留住某一刻、某個情景、某些感覺,想以某種形式凝住某個時間某個空間,蒐集回憶的碎片。
不過拍照是拍照,攝影是攝影。
2.11.00
《諾言》
28.10.00
《一生一世的承諾》
是有這樣的人,而且為數眾多。說時理直氣壯,可是卻從沒想過要為自己的承諾負責。失戀再相戀,然後又對另一個人講相同的一番話,許同一個承諾。
只可以說,在某些人心目中,那些承諾不過是甜言蜜語,他相信聽者也會深明此理,不會死心眼、不會太認真。又或者,講者在那一刻的確深信自己愛得極深,一生不變。奈何世事多變,也許分手後會遇上另一個叫他愛得更深更徹底的,這又怪得了誰?我們只得相信,在許下承諾的當兒,他是真心誠意想愛對方一生一世,有這份心意已足夠,再去深究他最後能否履行「一生一世」這承諾實屬不智。
愛情本就沒有對錯可言,故從不打算議論誰的做法才正確,誰的不。只是這種諾言,我一生只會講一次。
曾有人說我太武斷,人生那麼漫長,你怎知道將來會發生甚麼樣的變故,又會遇上甚麼樣的人?
可是愛情不過是種感覺,愛得有多深也只有自己才最清楚;如果連這感覺有多深也不曉得,最少可以肯定你還沒有愛得很徹底。
一些感覺,無須走到人生盡頭亦可深切了解;有些愛情,不必等到開花結果亦能斬釘截鐵般肯定。
23.10.00
《好的愛情,壞的愛情》
曾有哲學家說:「好的愛情是透過一個人看到世界,壞的愛情是為了一個人捨棄世界。」
好與壞,是以哪一個標準去衡量?這套標準又由誰來制定?
世界並非只得黑與白,世事也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正如理智與感情,理智的人所作的決定必然是對自身利益而言最好、最明智的,可是理智的人是否就一定活得最快樂?見仁見智矣。誠然,他們會得生活無憂,可是一生循規蹈矩,不曾行差踏錯,一生就那樣過去了,一張白紙一條直線,甚是乏味。
有人選擇隨心而行,不會因現實而違背自己的意願;這樣的路,必然崎嶇。也許他們生活得並不怎麼樣,也未必能獲世人認同,可是人生在世不外是向自己交代,能活得坦然自在,還有甚麼遺憾可言?
14.10.00
《自私脆弱的惡性循環》
該怎麼說呢?或許因為人生來就脆弱,只是平日掩藏得好,好得連我們自己也不大意識到它的存在。可惜愛情對一切皆似有催化作用,以致人的脆弱往往在遇上愛情之後便無所遁形。更不幸的是這種脆弱會漸漸蠶食人的自尊,令人變得自我保護和自我中心,胸襟不斷縮緊。但換個角度,若我們單在愛侶面前才變得如此自私,是否意正味着對方在自己心目中所佔的份量無法取替?
或許愛會讓人變得任性,可是當還愛得起,當還有個可以讓自己任性的對象,偶爾自私一下又何妨?
說是偶爾,是真的只能偶一為之,持久的任性是會損害愛情的。
每個人都需要自由,都需要一點點私人空間和一些獨處的時候,熱戀中的男女也不例外。
5.10.00
《可惜還是可怕?》
感動我的,並非故事本身,而是女主角開明的戀愛態度 ── 女主角雖深諳愛人非我族類,依舊不離不棄,不存半點芥蒂。
愛一個人不為外表,而是對方的內涵;愛一個人不為種族性別,而是他的思想。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不也曾提倡過類似思想嗎?主張心靈交流、思想戀愛,肉慾一概棄而不談,跟外星人談戀愛大抵也不過如是吧?
感動歸感動,這種戀愛還是很難有結果吧?不是沒有成功例子,但肯定為數不多。
甘願為愛情無條件付出與犧牲的人太少,想滿載而歸的人卻太多。
27.9.00
《孤獨舞台》
其實誰不是生來就一個人的呢?每個人都是獨個兒來到這世界,只是不同的時空地域,自會有不同的人踏上我們的舞台客串,陪我們走過一段路,然後又離開我們,回到他們自己的舞台去。
說到底,每個人都有屬於他們自己的舞台,不可能永遠站在別人的舞台上扮演配角。
世上沒有演不完的戲,也沒有永遠的主角。
16.8.00
《原來我愛》
我想,在詢問意見之前,其實他們早已心裡有數,只是欠缺百分百信心,不敢確認自己的心意,因此才需要找個可信的人去給他們一份肯定,好堅持心底那個決定。
為甚麼愛總教人不懂如何自處?
也數不清多少遍了,有人問我怎樣才曉得自己是否經已愛上一個人。
真想告訴他們,先搞清楚愛和喜歡的分別。眼見太多太多為愛情煩惱的人,在還未搞清楚愛一個人和喜歡一個人有何分別便呼天搶地,到最後才曉得原來自己不曾愛過,只是一股傻勁地相信自己在戀愛。
我們可以同時喜歡好多好多人,只要一點點好感,就足以維持這種「喜歡」的感覺;只要一點點感動,那「喜歡」的感覺便會愈來愈濃烈。可是再感動,喜歡還是喜歡,喜歡還是不能代替愛。愛是單純的存在,即使那人不曾為你做過甚麼,即使他從沒令你感動過,愛還是存在的;即使他對你漠不關心,即使他利用你傷害你,愛還是存在的。
6.8.00
《女人三十》
「女人活到三十歲都被看成老怪物了,你說多可悲!」
是鄰座那三位外表較為成熟的小姐在抱怨。
一向不是牆上蒼蠅,不愛竊聽人家的對話,只是她們的聲浪也着實高了點,對話硬生生的闖進耳朵膜繼而直入大腦。
她們該慶幸自己生於這年頭。
從前的女人三十跟現今的女人三十是兩碼子的事。現代女性可幸福多了,尤其在香港,女性事業發展的空間與機會都是上一代所不能盼求的。
我從不認為一個三十歲的女人將最貴的名牌化粧品統統往臉上塗塗抹抹便會令她看起來更年輕漂亮。君不見許多現代女性年過三十照樣亮麗吸引嗎?可是她們從不會濃妝抹艷。成熟女人的美是從內散發出來的,並不光靠外表。女人的臉蛋最不經看,誰又能漂亮到五十歲?可是工作將女性鍛鍊得成熟靈巧,一舉手一投足都散發着優雅高貴的氣質,那種指揮若定、談笑用兵的魅力是沒有任何化粧品可以營造出來的,只有人生路上積聚下來的智慧和經驗,才能讓我們散發出那種懾人魅力。
3.8.00
《不要做條尊貴但孤獨的龍》
在外國人眼中,龍跟黑色一樣象徵不詳和邪惡;可是在中國人眼裡,龍無比尊貴,永遠高高在上。
很奇怪,外國人從不自詡為任何不存在的虛構生物,可是中國人都愛自稱龍的傳人。也許出於羨慕龍的尊貴,騰雲駕霧傲視眾生,或許渴求龍的力量;中國人都崇拜龍,卻沒有人嘗試了解龍。
至高無上的尊貴地位,意味着龍必須特立獨行 ── 太尊貴的人和生物都注定要孤獨的。
當然,我不敢妄說龍是寂寞的,也許牠很享受這種尊貴的孤獨,樂不思蜀;但若換了是我,我可會寂寞得難過。
龍要永遠高高在上,活得漂漂亮亮,你說多辛苦?因要維持那專貴的形象,許多時連帶自己的自由和喜好都得一併犧牲掉。因為所有人都認定牠不平凡,所以即使再不情願,也不能喜歡普通的、平凡的東西;因為尊貴的地位,所以必須時刻表現得嚴肅端正。可是一生中不能偶爾壞一下、做點頑皮事,不容許一刻的不理智,也不許幹任何傻呼呼的事情,你說那有多累?
30.7.00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
忙裡偷閒逛書局,隨手挑一本書,翻到書中某頁瞥見了這樣的一句: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而是被遺失的」 沒錯,生命中的許多東西並不是被搶走的。 你喜歡的東西,你在乎的東西,你珍惜的東西是不會那麼輕易就能被搶走的。 不要呼天搶地問「為何要奪去我最心愛的東西」。會被奪去的,多半還未算得上是最心愛的;會被搶走,也泰半因為珍惜得不夠。 不是被奪去,而是被遺失,被遺忘。 書的原意並非如此。書中意旨東西既非被人奪去,若只是不小心弄掉的話,下決心去找最終必會找得着。 可世上並非所有東西都能失而復得。尤其因遺忘疏忽而失去的,那種叫感覺的東西,一旦失去,恐怕很難再找得着。 感情,基本上是搶不走的。
《錯》
26.7.00
《home sweet home》
日本人習慣入門後第一時間喊「ただいま」(ただいまもどりました的縮稱,意即:我回來了)。許是習俗,又或是傳統,不過能流傳到今時今日,即使年輕一輩也照做如儀,大抵是有比傳統更強的理由吧?
一句「我回來了」,不僅是向家人報告,也許更重要的,是要給等待自己、牽念自己的人一份安心的甜點。
某些人之所以稱一個地方為「家」,是因為有個想念他的人在那裡等他;而另一些人會視一個地方為「家」,是因為那裡住着一個他思念的人。
家不是一間屋四堵牆,也不是一張床一個浴室,而是一種感覺,一份思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