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7

《過去》

五年前曾寫過一篇《男朋友的前女友》,今日重讀,慶幸自己的觀點與原則始終如一。

若說女人拿自己跟男友的前度比較是天底下最自討苦吃的事情,那麼吃他前度的醋,則是最膚淺而不智的決定。

何必跟一段過去斤斤計較?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重要的,是此刻靠在他肩上人的是你而不是誰。

終日耿耿於懷男友與前度經歷過些甚麼,有過多少溫馨甜密日子,自己難受,男友也不好過。

偷偷翻查男友的日記、手機通話紀錄、WhatsApp訊息記錄,甚至在Google搜尋兩人曾走在一起的證據;一旦發現男友前度有寫網誌的習慣,迅即成為她最忠實的「讀者」,企圖在字裏行間抽出兩人過去的種種蛛絲馬跡……

查到了,可會好過些?不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