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懂事以來便信奉不婚主義。
正確一點來說,是反繁文縟節主義者,因並非反對愛情開花結果,也不抗拒婚姻本身,而是討厭繁文縟節,也不屑將之視作人生必經階段。
為甚麼女人到了某個年紀就必須找個人結婚?為了保障?可是一紙婚書又不能保障些甚麼 ── 既不能阻止對方變心,又不能遏止愛情壞死。
我深信,愛情不是一張紙或一句「我願意」便保障得了的。真正的天長地久,是以時間和行動去證明,而不是靠一張會隨年月變黃的證書和一句三字誓言去鞏固。
況且為甚麼結婚非得大宴親朋,請那些連名字也叫不出來的遠親吃喜酒?就為了宣告自己嫁得風光?人家收到囍帖倒不一定高興呢!泛泛之交收到囍帖就更為難 ── 你嫁你娶與他何干?徒害他平白破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