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 Threads 時見到這圖片選擇題,樓主更說:
「我敢打赌,99%的女人会选择座位4C!」
殘體字……未知是不是口國人。不過單從那種鄙視女性,以為天下女人都拜金的狹隘思想,的確與口國人比較類近😏
滑 Threads 時見到這圖片選擇題,樓主更說:
「我敢打赌,99%的女人会选择座位4C!」
滑 Threads 見有人問為甚麼整個亞洲只有香港不拍霸道總裁愛上我那種偶像劇,指日、韓、泰、台都流行(或流行過)這類偶像劇,甚至連大陸也在瘋狂拍各種霸總偶像劇。
嗯,好問題。
想想,港劇確實好像不怎麼流行這一套。
大概因為香港遍地 CEO,觀眾普遍都認知 CEO 也不過是高級打工仔,根本不可能像偶像劇演的那樣隻手遮天、呼風喚雨、全民跪拜吧。
在香港,哪個總裁比誠哥更富有?即使擁有一個不接受任何非家族成員捐錢的基金會,誠哥依舊謙虛有禮又親民,在他跟前,誰還有資講霸道?
再說,香港女性獨立自主,無論學歷、事業、社會地位都不輸男性。天天等霸道總裁來拯救的劇情放在港女身上太出戲了 ── 用不著裝小鳥依人,她們自己就是總裁!
//比「霸道總裁愛上我」,香港女人更想「我當上了霸道總裁」。//
嗯,沒錯🤣🤣🤣
報載,有女歌手自揭疑遭非禮,事後分享經過並提醒女生出門時要提高警覺。除有網民回應自己亦有相同遭遇,疑遭同一人非禮,亦有網民質疑女歌手的做法。
「為甚麼不即時挺身而出指控色狼?」
「你不大叫別人怎麼知道你那是在求助?」
正正因為女生遇害時總會面對這些質疑和檢討受害者的聲音,才會害她們更不敢發聲呀!
鍵盤戰士永遠說得輕鬆,缺乏同理心的人從不思考或體諒事主在事發當下腦袋一片空白,接下來才開始回想、腦海裡重播剛剛的片段、懷疑自己被非禮、思考到底是自己過度敏感的一場誤會,還是對方真的有心佔便宜;下一刻才回復意識,感到震驚、恐懼、憤怒。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待當事人懂得反應時,往往已錯過了呼救的時機。
落井下石的鍵盤戰士就和助紂為虐沒兩樣。
近日爆出,淘寶有商家售賣各種申請或使用香港服務的偽冒證書,包括:香港馬會及哥爾夫球會泊車貼、學歷證明、香港水電煤或銀行賬單等等。
投訴 KOL 馬上出動,引用個人經歷說明這些不實商人應如何被投訴至商品下架。
本來投訴 KOL 這一次的動機是出於維護香港聲譽,不過他所引用的例子卻……未免自暴其短。
聲稱在淘寶購入「冬蟲夏草」種子,嗯……到底投訴 KOL 是從哪裡學到冬蟲夏草是將種子埋在泥裡種出來的?
呃……不是種子,是孢子喔,是蟲草菌的孢子喔。
是寄生在蝙蝠蛾的幼蟲體內,不是單單埋在泥土裡就能種出來喔。
是可憐的高原幼蟲被上流寄生族入侵,吸乾,死後異形破土而出喔。
沒有蟲(寄主),哪裡來的冬蟲夏草?
會購入「種子」,還像種蕃茄那樣埋在土裡灌溉,這是在交智商稅吧?在淘寶購入假貨的例子有很多,用這種……太假了吧?
Charlie Kirk 槍擊案前,貓並不認識這位政治人物,槍擊案後,對 Charlie Kirk 的認識亦僅限於報章和網上轉載的片段,資訊並不完整,不排除有斷章取義之嫌,因此不打算評論他的立場與行為。
但我深信,無論如何,一個人不應因為他的政見而遭槍殺。這樣的暴力血腥事件是不公且不幸的。
可以不認同、可以反對批評、可以討厭,但這些絕不構成合理或合法的殺人理據。假如他的言行違法,你可以舉報他令他受法律制裁,誰也沒有權行私刑,硬生生剝奪一個未經審訊的人的生命。
良知應有底線,哪怕對方是自己討厭的人,但只要是個有良知的人,也不應該因為對方慘死而開香檳慶祝(除非那是希特拉級大魔頭,人人得而誅之吧,這種害人無數的魔頭貓難保真會拍手叫好)。
那些在網上大肆慶祝 Charlie Kirk 遭槍殺,笑他該死的人,你當真希望和他們做同事?誰能保證若有日你不幸被車撞,他們不會同樣幸災樂禍?
對那些冷血的網絡留言,另寫了篇散文抒發己見:《言論自由不是無敵瑪利奧》
當日力排眾議,不惜清空庫房也堅決要興建造價估算逾萬億元的明日大愚人工島,如今突然宣佈目前土地供應充足,因而「暫緩」。
單是前期研究及環評工作便已耗費約 6.4 億港元,一旦開始動工,現時僅存 6 千幾億港元庫房鐵定一鋪清袋。市民是應該慶幸只跌數億,破財擋災送走了明日大愚嗎?
不過別開心得太早,目前只是另有千百種方法進貢。利益輸送這回事,自古以來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繼早前有 CEO 在 Coldplay 演唱會上偷食斷正被逼辭職,再爆出雀巢公司 CEO Laurent Freixe 因未有申報與下屬的戀愛關係而遭免職。
據知,Freix 被內部匿名舉報,指他與女下屬可能存在戀情。由於 Freix 在調查過程中否認戀情,作出不實陳述,因此不但被革職,更不提供任何離職補償。
高層遭罷免而得不到任何離職補償並不常見,算是相當嚴厲的懲處,足見雀巢判定不誠實申報職場戀愛關係違反公司政策及道德操守,比業務過失更嚴重。
不少留言嘲諷連談戀愛也沒自由,要受公司約束,怎麼還好意思稱是自由民主國家。
過去看連續劇《The Bold Type》,三女主之一秘戀公司董事會成員,直到後來公司修改政策容許辦公室戀愛,才決定向人事部申報,正式公開戀情。
當時確實以為是電視劇誇大,好收戀愛路困難重重的戲劇性效果。後來好奇下上網了解一番,才明白現實確是如此。
外國大企業有此政策,並非管頭管尾剝奪戀愛自由,而是出於風險管理、法律責任與職場公平等多重考量。
畢竟戀愛關係一旦涉及上司下屬,即可能引發升職、獎金、工作分配上的偏袒爭議。即使雙方行為公正,亦難免有同事會質疑其公平性。加上若分手收場,有可能演變為一方控訴另一方性騷擾或職場報復的局面。
公司須確保雙方互動為自願且平等,以避免權力不對等下,造成個人甚至企業層面的法律風險。
正式申報後,公司便可安排調職或調整工作關係,以避免利益衝突及減少干擾,符合法規與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報載,有來自大陸的中大醫學院交流生到威爾斯親王醫院實習,不忘將手術進行期間,於手術室內拍攝的照片分享到「小紅書」,更寫上「手術中 只能拍地板」。
嗯,所以她是明知故犯,清楚知道手術室不能拍攝,手術期間更不可拍照的。可她還是拍了,不但拍照,更要上傳到小紅書公告天下。
如果抖音是父母白養,那小紅書呢?為何那麼多腦殘犯事後愛放上小紅書大事宣揚?
只拍地板就沒犯禁了嗎?醫院管理局附例規定,任何人在醫院範圍內拍攝照片、影片或錄像,均須事先獲得院方職員同意。她有問過醫生嗎?有問准過病人嗎?
作為醫科生,哪怕是交流生也不可能不知道這些禁忌。難道天龍人就可以無視一切規矩法例,罔顧病人私隱權益?
不許拍就是不許拍,並不會因為病人沒入鏡就變得 OK、可以、沒問題。
院方讓實習生觀摩手術,為的是學習,而非讓他們打卡。手術中偷拍,知道甚麼叫尊重嗎?
Taylor Swift 宣佈訂婚,報導下的留言不是嘲諷 TS 還未寫過離婚題材(她很常在分手後創作相關歌曲),便是賭她幾時離婚。
拒絕將戀事融入作品只是貓的個人選擇,並不代表別人這樣做有問題。儘管個人不喜歡分手後「唱對方」(literally,不論唱好或唱衰),但無可否認,新戀情或分手最能刺激創作靈感。
貓反而好奇為何那些留言都那麼酸,藏著滿滿的惡意?
訂婚明明是喜事,還未步入教堂便詛咒別人離婚真的好嗎?TS 哪裡得罪他們了?
就因為她情史豐富?
雖然貓對她的印象確也是忙著談戀愛的女生,可是她名氣那麼大,卻永遠大方公開戀情,這點坦蕩頗值得欣賞。況且又不是一腳踏兩船,全情投入談戀愛,合則來不合則去有甚麼問題?難道只有男生換畫是風流,女生換畫便是下流?
收到文友私訊,笑指貓的散文篇數太多,得慢慢消化。
要不是文友點出,也沒發現原來在 Penana 上發佈的散文已超過 200 篇。作品當中,大概也只有散文才能超過 200 篇,小說最多也只得 17X 篇。
這些散文,也算得上是貓寫作的生命軌跡吧。
從小愛看散文,報章網站的散文專欄啃得津津有味。可是隨著傳統媒體轉向網媒,媒體生態急劇轉變,報章及網站專欄現在好像只餘下投資、醫學健康、親子育兒、影視娛樂和時事社評;而時事社評在宙宇國安法之下能夠批評誰,路人皆知。
過去的兩性關係或諷刺時弊的散文專欄,彷彿隨著某些報章網站停運而消聲匿跡,實在可惜。
寫作之初,也曾渴望有朝一日能夠成為專欄作家。不過眼見昔日追看的專欄作家已一一失去地盤,貓的專欄作家夢似乎亦已由夢想化作妄想😮💨
作家拒簽舊書事件持續發酵,最後演變成炎上風波。不少網民的焦點已不再是作家肯不肯簽書,而是作家回應的態度。
作為不在現場的外人,不排除事發當日的拒簽乃三方溝通上的誤會。
儘管有網民指出,若作家真的逢書必簽,那麼職員便不會特地跑去問他意見,直接叫讀者排隊便好。在這裡必須客觀點出:書展 helper 大多是散工,有可能年年換一批,不清楚僱主的習慣與取態絕不意外。
至於作家澄清指當時回應職員「有買書都排緊隊喎,唔係幾好,排隊簽」,而讀者接收到的訊息卻是「無買書簽名唔係幾好wo,你睇下個個都有買書」。
出現兩個版本的羅生門,先假設是溝通上的誤會。
奇怪的點是為何作家會先入為主認定讀者插隊?一個看到人人手上都拿著新作,不想破壞規矩而先向職員查詢是否可以簽舊書的讀者,他當真認為會做出插隊行為?會插隊的人壓根兒不會顧及別人願不願意,直接就把舊書塞過去吧?
哪怕是一場溝通上的失誤,既然讀者事後確切表達失望,那麼作家最應當做的是努力釋除誤會,澄清拒簽並非他的原意,只是言語表達不當;而不是強調自己有多委屈,繼而諉過讀者,一口咬定對方插隊。
本來只要澄清純屬言語上的誤會,大方約讀者見面送出親簽新作,事件就可以平息了。就因為作家急於維護人設而誣衊讀者插隊,才會鬧出炎上風波。
後續愈描愈黑,已沒救,直接公關災難。
不過想替作家說一句:作者想賣書並沒有錯,畢竟文字有價,全職作家也要糊口。只是應該有更好的表達方式。
工作完畢,回程途中決定買蛋糕犒賞一下自己(也給熊買一份吧)🍰
貓自己選了栗子伯爵茶巴斯克芝士蛋糕,拍照讓熊選,最後選了這個檸檬塔🧁
有句廣東俗語叫「辛苦搵嚟自在食」,意思即辛勤工作賺錢,就是為了可以安心享受生活。偶爾小奢侈一下,買自己喜歡的蛋糕/玩具/模型,一點小禮物,換來一天好心情,這樣才有動力工作,賺錢才有意義。
報載,本港近 10 年的士牌價累跌逾七成,市區牌由高峰期逾 700 萬,跌至本月初約 200 萬元。
過去,的士商會勢力很大,政府受壓打擊 Uber,甚至放蛇拘捕多名 Uber 司機,控以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全部罪成;終審法院更於 2020 年裁定 Uber 屬「取酬載客」,不符合現行法例。
俱往矣。
現在天龍人的網約車公司要來港發展,在天龍人面前,的士商會算老幾?
由於網約車發牌事在必行,的士牌價勢必再跌一波。於是有車行負責人衝出來維護利益,指政府規管不力,應以 400 萬元(高於市價一倍!)回購全數 1.8 萬個的士牌照。這位車行負責人還撂下豪語,指總數不過 720 億港元,成本對政府來說「濕濕碎」(九牛一毛,不值一哂)。
呦,720 億「濕濕碎」?看來他沉睡了廿幾年,認知中的香港政府還是個未被掏空的金礦呢。
就當庫房仍很充裕,憑甚麼要香港納稅人為他們投資失利買單?
當年炒的士牌賺得盆滿砵滿時,倒不見他們有意見。所謂投資有賺有蝕,總不能輸打贏要吧?還妄想港府以高於市價一倍回購?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獅子開大口,指政府放任白牌車令牌價下跌,因此有責任保障牌主損失。要求以「公道價格」回購的士牌之餘,還妄想在投標價基礎上追加歷年通脹。
蛤?!責任?甚麼責任?
香港乃資本主義社會,私營公司自負盈虧,自由競爭市場主導,政府幾時要為市場供求負責?
快去睡吧,夢裡甚麼都有。
Mark Twain 曾說,“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 but it is because fiction is obliged to stick to possibilities; truth isn’t.” (現實比小說更離奇,因為小說必須遵循可能性,惟現實卻不必然)
也就是說,在一般人眼中,某些事態發展會被視作「怎麼可能?」;而這些我們以常理去理解時,會認定是「不可能」的事情一旦被寫進小說,很自然會被評為「不合理」、「九屁不通」、「誇張失實」。
小說作者下筆時要考慮劇情的合理性,現實卻不必然。
所以說,現實往往比小說更荒謬。
像台南便有個啃老族不滿父親要他找工作,惱羞成怒把父親砍死。如果在小說裡寫主角是個活到天命之年也窩在家中啃老,卻仍埋怨一切都是兩老害的,最後還把親父砍死,一定會被吐槽怎麼寫得出這樣的廢物來。
可現實中就是有這種匪夷所思的扭曲人格呀!
有時候在現實中觀察到的奇葩,還真不敢寫進小說裡,是真的「講出來也沒人信」的現實。
🐱:這款洗手泡泡出很久喇,你現在才知道嗎?
🐻:之前去日本(藥妝店)也有留意,沒找到。
原來熊一直很想要這個😳
回到家中,馬上拆開來用(明明還有半支未用完的),然後每次洗手都開心得像是背景有花花在飄舞🌸🌼
🐻:你洗手時有沒有先看看掌心那個貓肉球。
🐱:有喇😆
🐻:你不覺得很治癒嗎?
我倆就是這點相似,總會因為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樂上半天。
讀報,有港女上小紅書發文,以「東京二星餐廳,一口沒吃上卻要付全費」為題,公審某米芝蓮二星餐廳。
當下已經疑惑:會上小紅書,而且是用簡體字發文,到底是真港女還是新香港人?
不過這不是重點。
「港女」指自己提前預約該餐廳,並在預約時已付全額,不過預約當日因睡過頭且找不到餐廳而遲到半小時。抵達後,餐廳告知因她遲太多而拒絕讓她入座,而預付的餐費亦不會退還。
別說在重視規矩的日本,就是在香港,許多酒店或高級餐廳要是臨時取消預約或 no show 的話,同樣要支付 100% 餐費,在 fine dining 界屬平常事。
「港女」不檢討自己,倒反覆打擾餐廳硬要找他們理論,軟磨硬纏後獲餐廳通融,讓她翌日晚上再到店用餐。「港女」滿以為上訴得直,怎料餐後店家要求她支付全額餐費,於是「港女」再拍片公審,問:「這是日本法例容許的嗎?」
這是 100% 合法好不好?前一天的收費是 no show 的手續費,次日的收費是餐費,誰說過手續費可以用來抵消餐費了?
「港女」接著抱怨:「態度難度不能好一點,遲到是犯了天條?作奸犯科?」
遲到還那樣理直氣壯?
嗯,現代社會是沒有天條喇,不過遲到就是違返了餐廳訂下的規矩 ── rules are rules,餐廳絕對有權拒絕招待。
近日韓星金賽綸與金秀賢的事件持續發酵。
本來對名星八卦不大感興趣,尤其是韓星。因為有個趣怪現象,但凡涉及韓星,便彷彿患上突發性面盲症一樣 ── 大部分韓星的相貌貓都分辨不出,記不起他們的長相;即使有認得的,也對不上名字,頂多就「我認得,那大叔是《魷魚遊戲》的主角」這樣。能記住長相跟名字的,大概只有全智賢、車銀優、孔劉和宋慧喬幾位。
爆出這宗醜聞之前,甚至連金秀賢和金賽綸這兩個名字也沒印象。
話扯遠了。會留意這宗八卦,主要是因為察覺到一些很奇怪的邏輯。
事情的真相貓就和大家一樣,都是道聽塗說,無法肯定報導有幾分真幾分假,故此不作評論。雖然不想對死者不敬,但實在不明白為何網上幾乎一面倒在罵男方人面獸心。
也許正因為不認識兩位當事人,所以才能以旁觀者的視角客觀分析吧。
欠債還錢,本屬天經地義。女方因醉駕欠下經理人公司巨債,公眾直接認定那是她自尋短見的原因,是金秀賢「迫死」她。
等一下,先不提自殺背後可能尚有其他因素,但為何不是指責經理人公司,反而是金秀賢害的?討債的又不是他本人,把帳算在他頭上那邏輯到底是怎樣?
這就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網上留言唾罵男方不近人情,任由經理人公司追債……慢著,那是金秀賢開的公司嗎?如果是,那他的確責無旁貸。可是看了幾篇報導,寫的都是「金秀賢所屬經理人公司」,也就是說,男方只是公司的員工/資產。比方說我在A公司打工,A公司向B討債,身為員工的我有資格要求公司一筆勾銷嗎?不可能吧?
再後來互揭底牌,原來兩人分手已經4年,且證實女方早已嫁人。
這就更奇怪了,倘若女方因欠債而走上絕路,為甚麼大家不怪她的現任丈夫不幫忙還錢,沒顧好妻子,反而跑去怪一個已分開4年的前度?
這一點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當然,男方一開始睜眼說瞎話,否認兩人曾是情侶關係,絕對錯在男方。撇開偶像藝人要保持形象不談,說謊就注定要扣分;形象崩壞之後,外界把責任全推在男方身上也是沒法子的事。
不過有一點我還是不明白:為何公眾要咬著兩人相戀時女方成年抑或未成年這一點不放?因為是藝人所以和未成年拍拖屬死罪?重點是,這和女方的死因有關係嗎(人家早已 move on 和別人步入婚姻關係啦)?和欠債有關係嗎?沒有。
兩人的戀人關係在何年何月開始和結束,與女方欠債尋死半點關係都沒有,那為何要將這一點無限放大?
假若公眾臭罵男方撒謊,那我會認同他該罵。
我不明白的,只是為何矛頭從沒指向丈夫、家人和經理人公司,反而追究前度幾時開始和女方拍拖?這邏輯真是有夠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