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00

《原來我愛》

雖然從未開設愛情信箱,可是訴苦求助的網友讀者卻大不乏人。

我想,在詢問意見之前,其實他們早已心裡有數,只是欠缺百分百信心,不敢確認自己的心意,因此才需要找個可信的人去給他們一份肯定,好堅持心底那個決定。

為甚麼愛總教人不懂如何自處?

也數不清多少遍了,有人問我怎樣才曉得自己是否經已愛上一個人。

真想告訴他們,先搞清楚愛和喜歡的分別。眼見太多太多為愛情煩惱的人,在還未搞清楚愛一個人和喜歡一個人有何分別便呼天搶地,到最後才曉得原來自己不曾愛過,只是一股傻勁地相信自己在戀愛。

我們可以同時喜歡好多好多人,只要一點點好感,就足以維持這種「喜歡」的感覺;只要一點點感動,那「喜歡」的感覺便會愈來愈濃烈。可是再感動,喜歡還是喜歡,喜歡還是不能代替愛。愛是單純的存在,即使那人不曾為你做過甚麼,即使他從沒令你感動過,愛還是存在的;即使他對你漠不關心,即使他利用你傷害你,愛還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