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

《金牌選手國》

報載,中國為培育金牌運動員,對集訓幼童施行極嚴苛操練;又,中國奧運失金選手父母遭內地官員羞辱。

不知恁地,腦海忽然浮現起李寧的名字。

記得小時候第一次看奧運,時刻緊貼中國的獎牌榜排名,每有中國選手獲獎,準會跟其他人一樣興奮歡呼。惟後來李寧被迫超齡出賽,失手後體操王子猝然被貶為罪民,備受冷眼甚至接到恐嚇信,這樣一個不知體育精神為何物的國家,着實無法打從心底支持。

國家青黃不接,拒讓金牌選手光榮引退,不認同,但可以理解。選手老大仍不得已硬着頭皮出賽,早作好心理準備不可能發揮巔峰水準,卻仍昂首上場盡最大努力,精神可嘉復可敬。奈何國民與官員毫不體諒,莫說體育精神,就連對一個人最基本的尊重也欠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