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12

No Flash, please


在這個人人皆"狗仔",個個稱大師,連小學生也捧着一台單鏡反光機的年代,相機規格和攝影技巧倒是其次,攝影品行反叫貓更關注。

不久前,Facebook 才在瘋傳一張龍友"含水噴花"以營造水珠效果的照片,缺德劣行惹得網民群起罵之。

甚麼該拍?甚麼不該拍?甚麼時候該舉機?甚麼時候該放下相機伸出援手?

明明應該是基本尊重與常識,卻愈來愈多人漠視他人感受。

我們不是突發記者,遇上天災人禍,沒有義務第一時間將災場實況上傳 facebook;有人遇險,掏出的手機應該用來報警求助,而非瞄準受害者。易地而處,假如出洋相的是自己,會希望陌生人在未經同意下將你的狼狽相在網上公諸同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