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23

竊佔

雖曾聽說過,卻從未料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熊說,上月收到舊屋的電費單。由於舊屋放售一直丟空,突然收到 $80 元的電費單並不尋常。回去查看順道收信,竟發現唐樓街閘換了鎖?!

聯絡鄰居,被告知較早前遷入的三樓住戶以安全為由換了街閘的鎖,並向其他業主派發了鎖匙。可是我們並未收到過鎖匙呀!(有可疑,先筆記)

然後鄰居更透露我們的單位上月有「新租客」遷入,他還有幫忙丟垃圾!!!(擲骰子檢查 SAN 值!)

哪裡來的新租客??(SAN 值扣10)

明顯是有人發現我們的單位長期空置,偷偷破門入屋將鎖換掉,然後假裝成業主擅自把我們的單位租出去。(感到不安)

可是用屁屁想也知道業主收到水電費單後會起疑吧?難道那人和租客以為業主會傻傻的每月支付突然增加的水電費?

由於對方已同時犯了《公安條例》第23條強行進入、《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財產、《盜竊罪條例》下的入屋犯法罪和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等多條刑事罪行,無計可施之下熊只好報案。由於業主無法進入自己單位,明明單位亮著燈又沒人回應,只好召開鎖的,不過已晚上 6 點,開鎖的紛紛拒絕表示愛回家,只好改約明天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