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24

毫無悔意

港人劉太參加濟州旅行團,竟在汗蒸幕打卡更拍到女客人裸體;其中一位被拍的女士報警,劉太被捕至今仍滯留濟州禁止離境。

網上幾乎一面倒批評劉太自作自受,人言可畏,新聞報導也可能偏頗有立場,找來訪問片段一看,立時明白為何大家都不寄予同情。

首先,大浴場或溫泉內一向不准拍照,這是常識好不好?在一個大家都赤條條走來走去的場所拍照,將心比己被偷拍的若是她,她會覺得 OK 嗎?這種禁忌即使沒貼告示亦應該自律,何況該汗蒸幕有在入口當眼處貼出中文告示?

不過劉氏夫婦似乎是慣犯,劉先生稱過去在內地溫泉也有打卡,不曉得韓國文化不允許。既然該處有張貼中文告示,這就不是文化差異問題而是文盲問題。

其次就是在訪問過程中我感受不到一絲悔意。

講述她幹了甚麼好事導致被捕時,劉太隻字不提自己做錯了,而是不停為自己辯護:

「我是拍泡泡池,沒留意到原來後面有幾個人沒穿衣服……」

沒留意?這是合理解釋嗎?她只是無意下拍到別人裸體所以沒問題?正常人在這裡便應該表示雖然無心偷拍,但確實不小心拍到了,對那些被拍到裸體而造成不安的人感到非常抱歉吧?

沒有。這時劉太的語氣中一絲悔意或歉意也沒有。

「第二張是拍了一個雙手掩面的女人。只有小小一個頭在水面,沒拍到裸體。」

仍在為自己辯護。

不管有沒有拍到水下面的裸體,事實是那一刻劉太偷拍的就是一個正全裸浸溫泉的人。

正常人全裸下被偷拍,不管照片中露出多少也會感到被侵犯吧?易地而處,假如被偷拍的是她,劉太會因為裸體都浸在水裡而覺得偷拍一下沒關係嗎?

劉太也沒對這位被偷拍的女士道歉,只多次強調自己拍的是「一個掩臉的女人」。

全程不斷賣慘講自己多痛苦難受,僅在訪問結束前,突兀地剪接了劉太的一句「在那裡拍照我是做錯了,是我不對。」

由於是最後才加插的一句,感覺是因為她全程沒表示過歉意,所以主持誘導提問之下她才承認錯誤,而不是在訪問中途自發認錯。

兩夫婦都只會講晦氣話:要判就判、要坐牢就坐牢、要罰錢就罰錢,這樣拖不合理。

彷彿錯的是對方。

只扣押了3天便保釋外出等上庭審判,這程序沒甚麼不合理。君不見黎智英在案件開審前已被扣押超過 1000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