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00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

忙裡偷閒逛書局,隨手挑一本書,翻到書中某頁瞥見了這樣的一句: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而是被遺失的」

沒錯,生命中的許多東西並不是被搶走的。

你喜歡的東西,你在乎的東西,你珍惜的東西是不會那麼輕易就能被搶走的。

不要呼天搶地問「為何要奪去我最心愛的東西」。會被奪去的,多半還未算得上是最心愛的;會被搶走,也泰半因為珍惜得不夠。

不是被奪去,而是被遺失,被遺忘。

書的原意並非如此。書中意旨東西既非被人奪去,若只是不小心弄掉的話,下決心去找最終必會找得着。

可世上並非所有東西都能失而復得。尤其因遺忘疏忽而失去的,那種叫感覺的東西,一旦失去,恐怕很難再找得着。

感情,基本上是搶不走的。

《錯》

人總不免鑽牛角尖,尤其執著曾犯下的大小過失。

我們耿耿於懷,往往並非因為那些過失無法彌補,而是擔心別人單單以那個污點來評價自己;儘管日後如何努力也無法收復失地,光芒全給昔日的一個失誤抹殺掉。

事實上,將過失無限放大的往往只是我們自己。

許多時,我們只在意別人如何評價一個曾經犯錯的人而變得自我中心,以為人家會一直牢記自己的過失直至壽終正寢。事實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有千百萬樣瑣事得兼顧。他們自有他們的得失成敗要去牢記去介懷去高興,才犯不着將一個過客的過錯銘記於心。

我們都習慣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終日背負着那個假想的十字架,忽略了自己並非每個人生命的中心點。我們眼中天大的過失,在人家眼中也許只有豆那麼大,甚至不值一哂。況且人腦比電腦記憶體更有限,誰會去緊記那些雞毛蒜皮的陳年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