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00

《一生一世的承諾》

網友感喟年輕人承諾得太輕率,說甚麼「愛你一生一世」、「永不變心」、「沒有誰能取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云云,信誓旦旦猶如家常便飯。

是有這樣的人,而且為數眾多。說時理直氣壯,可是卻從沒想過要為自己的承諾負責。失戀再相戀,然後又對另一個人講相同的一番話,許同一個承諾。

只可以說,在某些人心目中,那些承諾不過是甜言蜜語,他相信聽者也會深明此理,不會死心眼、不會太認真。又或者,講者在那一刻的確深信自己愛得極深,一生不變。奈何世事多變,也許分手後會遇上另一個叫他愛得更深更徹底的,這又怪得了誰?我們只得相信,在許下承諾的當兒,他是真心誠意想愛對方一生一世,有這份心意已足夠,再去深究他最後能否履行「一生一世」這承諾實屬不智。

愛情本就沒有對錯可言,故從不打算議論誰的做法才正確,誰的不。只是這種諾言,我一生只會講一次。

曾有人說我太武斷,人生那麼漫長,你怎知道將來會發生甚麼樣的變故,又會遇上甚麼樣的人?

可是愛情不過是種感覺,愛得有多深也只有自己才最清楚;如果連這感覺有多深也不曉得,最少可以肯定你還沒有愛得很徹底。

一些感覺,無須走到人生盡頭亦可深切了解;有些愛情,不必等到開花結果亦能斬釘截鐵般肯定。

23.10.00

《好的愛情,壞的愛情》

曾有哲學家說:「好的愛情是透過一個人看到世界,壞的愛情是為了一個人捨棄世界。」


好與壞,是以哪一個標準去衡量?這套標準又由誰來制定?


世界並非只得黑與白,世事也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正如理智與感情,理智的人所作的決定必然是對自身利益而言最好、最明智的,可是理智的人是否就一定活得最快樂?見仁見智矣。誠然,他們會得生活無憂,可是一生循規蹈矩,不曾行差踏錯,一生就那樣過去了,一張白紙一條直線,甚是乏味。


有人選擇隨心而行,不會因現實而違背自己的意願;這樣的路,必然崎嶇。也許他們生活得並不怎麼樣,也未必能獲世人認同,可是人生在世不外是向自己交代,能活得坦然自在,還有甚麼遺憾可言?

14.10.00

《自私脆弱的惡性循環》

朋友慨嘆在愛情的國度裡,人總會變得自私和脆弱。

該怎麼說呢?或許因為人生來就脆弱,只是平日掩藏得好,好得連我們自己也不大意識到它的存在。可惜愛情對一切皆似有催化作用,以致人的脆弱往往在遇上愛情之後便無所遁形。更不幸的是這種脆弱會漸漸蠶食人的自尊,令人變得自我保護和自我中心,胸襟不斷縮緊。但換個角度,若我們單在愛侶面前才變得如此自私,是否意正味着對方在自己心目中所佔的份量無法取替?

或許愛會讓人變得任性,可是當還愛得起,當還有個可以讓自己任性的對象,偶爾自私一下又何妨?

說是偶爾,是真的只能偶一為之,持久的任性是會損害愛情的。

每個人都需要自由,都需要一點點私人空間和一些獨處的時候,熱戀中的男女也不例外。

5.10.00

《可惜還是可怕?》

這天選了一部科幻愛情小說,讀到外星人與地球女子相戀那一段,有點感動,有點感慨。那種情節可說是陳腔濫調,早已不再新鮮,沒半點驚喜。可是文章筆觸細膩,故事人物忐忑不安的心境輕描淡寫,娓娓道來之餘卻又不失寫實,讀來另有一番情懷,感受良多。

感動我的,並非故事本身,而是女主角開明的戀愛態度 ── 女主角雖深諳愛人非我族類,依舊不離不棄,不存半點芥蒂。

愛一個人不為外表,而是對方的內涵;愛一個人不為種族性別,而是他的思想。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不也曾提倡過類似思想嗎?主張心靈交流、思想戀愛,肉慾一概棄而不談,跟外星人談戀愛大抵也不過如是吧?

感動歸感動,這種戀愛還是很難有結果吧?不是沒有成功例子,但肯定為數不多。

甘願為愛情無條件付出與犧牲的人太少,想滿載而歸的人卻太多。

27.9.00

《孤獨舞台》

好友感喟一個人的時候總感到無比孤寂,路彷彿只得他一個人孤獨地走。

其實誰不是生來就一個人的呢?每個人都是獨個兒來到這世界,只是不同的時空地域,自會有不同的人踏上我們的舞台客串,陪我們走過一段路,然後又離開我們,回到他們自己的舞台去。

說到底,每個人都有屬於他們自己的舞台,不可能永遠站在別人的舞台上扮演配角。

世上沒有演不完的戲,也沒有永遠的主角。

16.8.00

《原來我愛》

雖然從未開設愛情信箱,可是訴苦求助的網友讀者卻大不乏人。

我想,在詢問意見之前,其實他們早已心裡有數,只是欠缺百分百信心,不敢確認自己的心意,因此才需要找個可信的人去給他們一份肯定,好堅持心底那個決定。

為甚麼愛總教人不懂如何自處?

也數不清多少遍了,有人問我怎樣才曉得自己是否經已愛上一個人。

真想告訴他們,先搞清楚愛和喜歡的分別。眼見太多太多為愛情煩惱的人,在還未搞清楚愛一個人和喜歡一個人有何分別便呼天搶地,到最後才曉得原來自己不曾愛過,只是一股傻勁地相信自己在戀愛。

我們可以同時喜歡好多好多人,只要一點點好感,就足以維持這種「喜歡」的感覺;只要一點點感動,那「喜歡」的感覺便會愈來愈濃烈。可是再感動,喜歡還是喜歡,喜歡還是不能代替愛。愛是單純的存在,即使那人不曾為你做過甚麼,即使他從沒令你感動過,愛還是存在的;即使他對你漠不關心,即使他利用你傷害你,愛還是存在的。

6.8.00

《女人三十》

偶然在餐室聽到了這樣的一句話:
「女人活到三十歲都被看成老怪物了,你說多可悲!」

是鄰座那三位外表較為成熟的小姐在抱怨。

一向不是牆上蒼蠅,不愛竊聽人家的對話,只是她們的聲浪也着實高了點,對話硬生生的闖進耳朵膜繼而直入大腦。

她們該慶幸自己生於這年頭。

從前的女人三十跟現今的女人三十是兩碼子的事。現代女性可幸福多了,尤其在香港,女性事業發展的空間與機會都是上一代所不能盼求的。

我從不認為一個三十歲的女人將最貴的名牌化粧品統統往臉上塗塗抹抹便會令她看起來更年輕漂亮。君不見許多現代女性年過三十照樣亮麗吸引嗎?可是她們從不會濃妝抹艷。成熟女人的美是從內散發出來的,並不光靠外表。女人的臉蛋最不經看,誰又能漂亮到五十歲?可是工作將女性鍛鍊得成熟靈巧,一舉手一投足都散發着優雅高貴的氣質,那種指揮若定、談笑用兵的魅力是沒有任何化粧品可以營造出來的,只有人生路上積聚下來的智慧和經驗,才能讓我們散發出那種懾人魅力。

3.8.00

《不要做條尊貴但孤獨的龍》

龍,一個傳說,一種只活於神話的生物。

在外國人眼中,龍跟黑色一樣象徵不詳和邪惡;可是在中國人眼裡,龍無比尊貴,永遠高高在上。

很奇怪,外國人從不自詡為任何不存在的虛構生物,可是中國人都愛自稱龍的傳人。也許出於羨慕龍的尊貴,騰雲駕霧傲視眾生,或許渴求龍的力量;中國人都崇拜龍,卻沒有人嘗試了解龍。

至高無上的尊貴地位,意味着龍必須特立獨行 ── 太尊貴的人和生物都注定要孤獨的。

當然,我不敢妄說龍是寂寞的,也許牠很享受這種尊貴的孤獨,樂不思蜀;但若換了是我,我可會寂寞得難過。

龍要永遠高高在上,活得漂漂亮亮,你說多辛苦?因要維持那專貴的形象,許多時連帶自己的自由和喜好都得一併犧牲掉。因為所有人都認定牠不平凡,所以即使再不情願,也不能喜歡普通的、平凡的東西;因為尊貴的地位,所以必須時刻表現得嚴肅端正。可是一生中不能偶爾壞一下、做點頑皮事,不容許一刻的不理智,也不許幹任何傻呼呼的事情,你說那有多累?

30.7.00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

忙裡偷閒逛書局,隨手挑一本書,翻到書中某頁瞥見了這樣的一句: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而是被遺失的」

沒錯,生命中的許多東西並不是被搶走的。

你喜歡的東西,你在乎的東西,你珍惜的東西是不會那麼輕易就能被搶走的。

不要呼天搶地問「為何要奪去我最心愛的東西」。會被奪去的,多半還未算得上是最心愛的;會被搶走,也泰半因為珍惜得不夠。

不是被奪去,而是被遺失,被遺忘。

書的原意並非如此。書中意旨東西既非被人奪去,若只是不小心弄掉的話,下決心去找最終必會找得着。

可世上並非所有東西都能失而復得。尤其因遺忘疏忽而失去的,那種叫感覺的東西,一旦失去,恐怕很難再找得着。

感情,基本上是搶不走的。

《錯》

人總不免鑽牛角尖,尤其執著曾犯下的大小過失。

我們耿耿於懷,往往並非因為那些過失無法彌補,而是擔心別人單單以那個污點來評價自己;儘管日後如何努力也無法收復失地,光芒全給昔日的一個失誤抹殺掉。

事實上,將過失無限放大的往往只是我們自己。

許多時,我們只在意別人如何評價一個曾經犯錯的人而變得自我中心,以為人家會一直牢記自己的過失直至壽終正寢。事實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有千百萬樣瑣事得兼顧。他們自有他們的得失成敗要去牢記去介懷去高興,才犯不着將一個過客的過錯銘記於心。

我們都習慣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終日背負着那個假想的十字架,忽略了自己並非每個人生命的中心點。我們眼中天大的過失,在人家眼中也許只有豆那麼大,甚至不值一哂。況且人腦比電腦記憶體更有限,誰會去緊記那些雞毛蒜皮的陳年舊事? 

26.7.00

《home sweet home》

日本人習慣入門後第一時間喊「ただいま」(ただいまもどりました的縮稱,意即:我回來了)。許是習俗,又或是傳統,不過能流傳到今時今日,即使年輕一輩也照做如儀,大抵是有比傳統更強的理由吧?

一句「我回來了」,不僅是向家人報告,也許更重要的,是要給等待自己、牽念自己的人一份安心的甜點。

某些人之所以稱一個地方為「家」,是因為有個想念他的人在那裡等他;而另一些人會視一個地方為「家」,是因為那裡住着一個他思念的人。

家不是一間屋四堵牆,也不是一張床一個浴室,而是一種感覺,一份思念。

21.7.00

《遺憾》

A君近日重遇因公事認識的女性朋友,閒聊下方曉得原來當時雙方都存有好感,不是沒有發展的可能。遺憾是最後誰也沒先踏出那一步,一切可能性也被坑埋在泥土深處沒能發芽。經歷邂逅、相知、別離、重遇,昔日那顆種子早已枯死,女方還是新近才結的婚,於是她的坦白只能送給男方三秒鐘的泡沫幻想,和接下來的友誼。

能夠繼續做朋友已不容易。多少曾經相愛的人分開後立時將對方視為陌路,老死不相往來。

分開多時,見面仍能侃侃而談,已是一種不可多得的緣分。

說到緣分,中國人習慣隨緣,可是「緣」字委實太玄,若要具體解釋,只好說是天時、地利、人和。洋人倒有個貼切的說法 ── timing」。

我篤信「timing」,深信那是戀愛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 沒能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只能說是兩人欠了一點點緣分。即使再相襯,若時間沒配合得當,在不適當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彼此未夠成熟,不懂得處理那份濃得教人盲目的情感,最後也只能在雙方的回憶裡留下一絲淡淡的遺憾。

兩人若能在另一個時空初遇,必然又是另一番景象。

遺憾是,愛情沒有如果。

14.7.00

《別離》

別到分手一刻才想起
共我曾是多麼的溫馨細膩。
眼淚曾灼傷過的唱機,
熱燙得心碎的吻都只屬你。
讓思念的翅膀起飛,
讓憂鬱的時間麻痺,
讓風乾的淚烙於心扉。
若當真要別離,
我會狠心捨棄。
抄襲的寵愛怎麼都不美,
冷卻的情話如何能回味?
別離
就是先忘掉自己。

by 琉璃 
撰於14.07.2000;修於20.02.2013
Copyright © Catabell Lee. 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No Derivatives.(BY-NC-ND)

5.7.00

《停不了的思念》

有些電影,看過以後便忘得一乾二淨;有些電影,印象深刻且百看不厭;另外一些,故事內容早已淡忘,然而戲中對白卻始終在腦海中縈繞不去,漸漸沈澱成為經典。

“The Crow” 於我而言正是這樣的一部電影。

若問故事架構內容結局,一概答不上嘴,可是當中的一句獨白卻至今不忘:

“If the people we love are stolen from us, the way to have them live on is to never stop loving them.  Buildings burn, people die ... but real love is forever.

我相信,愛是無止境的思念。

愛一個人,就是縱使天人永隔仍無法止息思念的那種情感。即使明知道不能再見,但就是無法壓抑溢瀉的思念,且思念只會無止盡地延伸開去,不見得會隨時日轉淡。

26.6.00

《習慣堅強》

當一個人習慣以笑掩飾一切,除非他願意,否則連最親近的人也不可能僭越那道防線,窺探笑容背後隱藏着的悲傷。這種堅強,早已不是強裝出來的面具,而是一種很難戒掉的習慣。

當一個女人習慣在自己的男人面前堅強得不掉一滴淚,其實不是不可悲的。習慣為他背負一切,男人也就自然而然習慣你無須安慰,繼而習慣忘卻原來你也需要呵護疼惜;習慣將眼淚回吞,於是漸漸遺忘原來自己還懂得哭。

背起一座山的傷痛,然後對自己說「不要緊的,我承受得起」,於是漸漸習慣相信自己能夠獨力承擔一切。痛徹心肺,也不過安慰自己「會過去的」,然後任時間淡化心上一道又一道疤痕。

25.6.00

《肯定》

向以戀愛為己任,每次談戀愛皆全情投入,付出在所不計。

犧牲於我而言並不算甚麼,因打從一開始便不將「付出」視作「犧牲」,是以腦海根本不曾出現「犧牲」這概念。

為喜歡的人做事,不假思索,猶如呼吸般自然。

因為喜歡,自然而然想令對方開心,不自覺便做了許多事情;因為享受過程,付出絲毫不覺辛苦,也不覺得吃虧 ── 他的笑容已是最大回報。

斤斤計較計較自己付出過多少,對方又付出了多少那種戀愛太累,太沒意思。我的愛情很簡單,想愛便愛;挑男友,從不問家景、學歷、成績、職銜、地位如何如何。

在乎的,只是那種能叫我心如鹿撞的悸動。

21.6.00

《第三者的無法自拔與過分自信》

夜深,電視正播放一套豪門恩怨式劇集。


劇中人物感情繆轕千絲萬縷:富家公子小明星、商場交易式關係、女強人戀上職場上交鋒的有婦之夫……都是最最陳舊的橋段,可是你又不能不承認這樣的男女關係至普遍不過,可見兩性關係自古以來並沒有多大進步。


而女人面對有婦之夫,不是無法自拔,就是過分自信。

17.6.00

《離家出走》Chap.1


《離家出走》Chap.1

愛對了也好,愛錯了也罷,總算曾經深愛過。

假如生命是一張紙,那我寧可它滿是紅字交叉、被劃花甚至被搓成一團,也不要淪為一張空空如也的白紙。即使錯過多少次、跌得有多痛,最少我曾真真切切地感受那些痛楚,最少清楚知道自己曾經活過。我才不要不痛不癢的了此一生。

別人總怪我任性。

任性嗎?我。

也許吧。

可是人生不過匆匆數十載,能隨心而行、任性得起的,也只有稍縱即逝的少年時期罷了。任性過後,再不願意也得安守本分,乖乖背起一大堆社會加諸成年人身上的責任。

那樣寶貴的黃金時期,難道我還得討好全世界,竭力滿足他人的意願期望?難道我就不能任性一次,為自己而活?我又礙不了誰的好事,不過想無愧於心而已……

如果這樣好算任性,那怪我任性好了,反正我任性得那樣快樂。

且也多得這任性,才讓我遇上她,讓我知道原來世上還有一種人,專心談戀愛,無論碰多少次壁流多少次血,仍會死心塌地的愛下去。

《愛定你》

這晚偶然聽到邰正宵的「想妳想得好孤寂(深宵回憶版)」,登時愛上了女聲獨白部分 ── 原來獨白可以那樣細膩動人!

婉約的女聲訴說:當年曾在心中默許,假若她所愛的男人肯當眾大聲的講一聲「我愛你」,這輩子便跟定了他。

聽罷,不禁呆住。

這是多麼重的一個承諾。

最會實踐的承諾,並非宣之於口的、信誓旦旦地說一聲「永遠愛你」,而是在心底對自己許諾這輩子只愛那個人。如此默然地愛着一個人而不讓對方知道,是生命中難以承受的一種重,可是誰個一生中不曾背負過一兩份這樣的重?

11.6.00

《命中注定》


讀友留言問:到底要做些甚麼才能讓心儀的他愛上她。


戀愛中的女孩總是急不及待的想為對方付出些甚麼。那種對愛情的熱切渴望和不惜一切,我很能理解。只是人們往往忽略了在愛情的國度裡,從來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這回事。


一個人要是愛你,即使你甚麼也不做,他也會一樣愛你;要是他對你沒感覺,那麼即使你傾盡所有,他也不見得會對你心生愛慕。


或許有人不認同:我付出了那麼多,他怎可能不感動?

《等不到愛》

這天整理書桌時在抽屜深處翻出一封塵封的情書。再次細讀,才想起原來曾被那麼一個男孩深愛過。可惜的是,縱然曾確確實實的被感動過,但始終沒能愛上他。

年少輕狂,得到的太多太輕易,也就不容易察覺原來所得到的曾是那麼那麼多。要不是翻出這封情書,大抵要到老來才會記起曾有那麼一個大男孩,為重遇一個陌生的女孩,每到週六便傻氣地回到兩人初次相遇那家書店呆一個下午,然後由尖沙咀一直蕩到旺角,希望沿途能覓得女孩的身影;也不復記憶多少個清晨,男孩為爭取一點點見面的時間,即使從沒約定,仍堅持6點多便在我家樓下守候。

當時非但沒有為此感動,反覺得對方很難纏,想盡方法避開他,甚至明知道他已在附近徘徊了4句鐘,仍狠心的避而不見。直到高考放榜,才在最沒防避的情況下在校門前「遇上」;說是遇上,不過因他已在校門外呆站數小時。

8.6.00

《工作再工作》

記得某廣告有一 tagline:成功背後是否總要有所犧牲?

我想,也許事業跟生活、家庭和愛情之間的確存在一定衝突,不是無法並存,只是要在當中取得平衡並不容易。醉心建立事業王國,難免會忽略生命中的一些人和事。

工作回到最初最基本,大都是為了生活。生活有了保障,進而講興趣、談理想、追求滿足感。

然而追尋過程中,部分人失去了方向,被報酬、地位、滿足感沖昏頭腦,愈能做出一點成績,愈想得到更多、爬得更高。不敢鬆懈怠慢,花在工作上的時間愈多,多得漸漸忘記工作最初的目的原是為了讓生活好過一點;最後本末倒置,由工作支配一切,最終連享受一些最基本的快樂的時間也被剝奪殆盡。

31.5.00

單元小說:愛情習作簿


《愛情習作簿》

「分手吧。」我將臉埋在掌心。


我和凌雲之間已有太多太多問題,太多從沒吐出口的問題。正因為不曾吵吵鬧鬧,問題才會如雪般堆積,不知不覺積壓,壯大,再積壓,再壯大。當發現積雪已壓得雙方透不過氣來時,一切已經太遲。


然後,雪崩了。


「真的沒有別的選擇了?」凌雲的語氣異常平靜。 


有時候,我寧願可以跟凌雲大吵一架,或對罵一場,甚至是互摔東西也好,總比這種不痛不癢的平靜來得叫我好過些。連分手也分得如此冷靜,這樣的一段戀情是否太可悲了點?


我嘆氣,「你我都很清楚問題在哪裡。相信你不會反對這是最好的選擇。」


凌雲點點頭,「我們還是朋友吧?」


「那自然。」


「還可以通電話?還可以偶爾出來喝一杯?」


我頷首。但,有這個必要嗎?


27.5.00

《幸福快樂》

「幸福快樂」不僅是童話故事的例牌結局,亦是多少人慣常掛在嘴邊的祝福語。

「幸福」和「快樂」就好比「孤獨」和「寂寞」,經常被湊成一對,每每被混為一談。但,幸福就一定快樂?快樂可等同幸福?

一個人,可以孤獨而並不寂寞;而懂得愛情的人,自會明白有種幸福,握在掌心,卻不一定快樂。

幸福和快樂,兩者之間有分別嗎?當然,分別可大了!

24.5.00

《考試》

原來不只有學生和家長害怕面對考試,為人師表的,比誰都要懼怕考試!

學生害怕面對考試的心態,大家都能夠理解。你我都當過學生,都明白做學生的苦處。

事實上不只有成績不理想的學生想要逃避,即使名列前茅,我還是會害怕。討厭比較,討厭老師期望過高,更討厭同學視自己為假想敵,每次作文、測驗成績發下來,忙不迭跑來追問分數,彷彿只要那麼一次比我高分便能勝過全世界似的。一雙眼睛老像在說:終有這麼一次,你會失手,比我低分。終會有這麼一天的!

每次考試皆提心吊膽,生怕若拿不到學科第一,那幾位同學必會在旁譏笑一番。

這種壓力比考試本身還要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