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Chap.1
愛對了也好,愛錯了也罷,總算曾經深愛過。
假如生命是一張紙,那我寧可它滿是紅字交叉、被劃花甚至被搓成一團,也不要淪為一張空空如也的白紙。即使錯過多少次、跌得有多痛,最少我曾真真切切地感受那些痛楚,最少清楚知道自己曾經活過。我才不要不痛不癢的了此一生。
別人總怪我任性。
任性嗎?我。
也許吧。
可是人生不過匆匆數十載,能隨心而行、任性得起的,也只有稍縱即逝的少年時期罷了。任性過後,再不願意也得安守本分,乖乖背起一大堆社會加諸成年人身上的責任。
那樣寶貴的黃金時期,難道我還得討好全世界,竭力滿足他人的意願期望?難道我就不能任性一次,為自己而活?我又礙不了誰的好事,不過想無愧於心而已……
如果這樣好算任性,那怪我任性好了,反正我任性得那樣快樂。
且也多得這任性,才讓我遇上她,讓我知道原來世上還有一種人,專心談戀愛,無論碰多少次壁流多少次血,仍會死心塌地的愛下去。
要不是她,我對愛情早已不再有任何憧憬。
一切,從離家出走開始。
離家出走 ── 多麼的任性、多麼的隨心所欲、多麼的不負責任。
我想,每個女孩一生之中最少總會有那麼一次想過要離家出走,而且泰半出於「家人根本不明白我」或是為了一個「他」。
我人生中唯一的一次,也離不開這兩個原因。
記得當時年少氣盛,思想單純得可以。
那時候,世界只那麼一點點大。
他的一個笑容一句說話已讓我樂足一天;功課不好是我最大的難題。後來長大了,出來社會做事,才明白生活裡有太多的不如意,足以讓你痛苦難過,沒給生吞活剝、折騰得歪了嘴臉已算萬幸。
從前看得天那麼大的煩惱,如今都變得微不足道。
想起那個時候,最苦惱的也不過是臉上多長了一顆雀斑,不禁莞爾 ── 有那樣的閒情去為那種雞毛蒜皮小事難過,可見日子真正無憂。
那樣的日子是不會再有的了。
那時候年少輕狂,雖然尚算老師們眼中的好學生,可是心底多少有點反叛傾向。當時老覺得無論再怎麼努力也達不到父母的期望;即使做甚麼都不合他們的意,漸漸覺得他們嘮叨、對我諸多挑剔。
雖然心裡明白父母不過為子女着想,可是總沉不住氣,動輒跟他們吵。
記得那年我才十六歲,卻為了一個「他」跟家人鬧得天翻地覆。
那一年成績跌得很兇,爸爸暴跳如雷,更下令不准我再跟那男來往。相方鬧得面紅耳赤,混亂間吃了老爸一記耳光,一氣之下奪門而出,乾脆離家出走。
或許只有那個年紀的小朋友才會有離家出走的霎時衝動吧。
跑到街上,氣消了,才開始懂得害怕。
天色漸暗,入夜後,全市又是另一番景象,忽然覺得身邊有無數對眼睛對自己虎視眈眈。
離家出走後漫無目的地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兩個多小時,雙腿早已乏力。想想,再走下去也不是辦法,總不能這樣一直走到天亮。抬頭,不遠處有一家咖啡室 ── 琉璃居。
我好比那些在流沙裡死命掙扎的人,胼手胝足一直划一直划,及至上岸一刻頓感全身無力,恨不得立刻坐下來喝個痛快;而琉璃居便是眼前的綠洲,直教我不假思索的推門內進。
甫踏進琉璃居,一顆心就落實下來。除了店內正播放柔和的 First of May,那燈光、那裝潢,還有那些流利如水的玻璃擺設,統統予人一種莫名的安全感,雙腳彷彿要長出根來不願離去。
情況還不算太糟,最少口袋裡還有點零錢,且讓我找到個看來還不錯的歇腳點。
(未完,待續)
by Catabell
撰於17.06.2000;修於08.0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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