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和男友拍拖8年,最終因迫婚不遂果斷斬纜,豈料前度2個月後另結新歡,女人頓感被背叛。
「才2個月,他怎可以如此快便忘情?」
替一段感情畫上句號以後再投入新戀情何罪之有?
問題在開始得太快?是2個月還是2年又有甚麼關係呢?他終究沒選擇回頭,無論開始在2個月後抑或20個月後,她還是會心有不甘。
結束了的感情就是「過去」,人總不能永遠活在過去之中。她選擇原地踏步,並不代表前度也得停滯不前。
曾和誰共度人生中的8年,的確並非說忘便忘得了,可是她還能期待些甚麼呢?難道她期望前度是金岳霖再世,願為林徽因終身不娶?還是她中了《神鵰》毒,認定前度該向楊過學習,苦等小龍女16年?
前度說不定是當楊過的料子,但肯定她並非他的小龍女。
要是他願與她共度餘生,當日便不會在分手與結婚之間選擇前者;既能割捨8年感情,也就是說在他心目中,娶她的機會成本比分手的機會成本更大!他寧冒着找不到更好的風險,也不願放棄另覓對象的機會,可見壓根兒沒有把她視作首選。
次選和後備總有辦法找到替代品,尤其是已失去新鮮感的次選。須知世上沒有不宜結婚的男人,只有尚未遇到正選的男人。然而女人感情豐富,一口咬定當日分手之際彼此仍深愛對方,奈何人生沒有多少個8年可浪擲在不懂珍惜她的人身上。
女人誤會了。
時間即使不花在男人身上還是會照樣的過。若在彼此眼中無可取替,花一生去成就一段不朽回憶也是值得的;然而一個僅將自己視作次選的男人,莫說8年,即使浪費一日也嫌多。
by Catabell
撰於22.09.2014
Copyright © Catabell
Lee. 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No Derivatives.(BY-NC-ND)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