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文字工廠,又一次經過娛樂行前那個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被一個打扮樸素的外國男生吸引了視線 -- 他上前捐獻給坐在交通燈前演奏笛子,聲稱正為尋女籌路費的大叔。未幾,男生又一次打住腳步,掏出零錢給路邊另一個滿身皆是燒/燙傷瘡疤,正在吹口琴的乞丐。
進出中環,每天等閒遇上十來個乞丐或職業募捐的。太多假大空非牟利慈善團體,捐款十居其九落在所謂的"行政費用";太多來自內地的自由行乞丐把自己有多慘包裝得多慘,一心只想欺騙港人的同情心;更多的是被有組織行乞集團操縱的,即使你給他們錢,最後也沒剩多少能進他們的口袋......「本地個體戶」也好不了多少,貓就曾試過掏出一張廿元紙幣還被人用鄙夷的目光問「就這麼少?」
每天跟這些人擦身而過,很難叫人不麻木。
香港人享有的雖非一流福利,但最少貓相信一個全身嚴重灼傷兼雙手殘缺的孩子,必可得到社署的照顧,三餐無憂,不必流落街頭。這種身體嚴重殘缺的孩子,99.99%是被人操縱行乞的,要是同情他們,給他們買一個豐富的飯盒比給他們錢來得實際(雖然對方未必領情)。
看到那個滿身瘡疤的乞丐,惻隱之心當然有,不是不想給他錢,只是一想到給他錢,變相助長了內地那些專門擄拐殘虐小童,好讓他們更容易騙得路人同情心的有組織行乞集團;要是他們覺得香港人同情心氾濫是條財路,因而殘害更多無辜小孩,那豈非好心做壞事?
面對這些職業行乞者,大部分人選擇假裝視而不見;你呢?可會寧願被騙也要將幸福分給他們?可是日復日、年復年地被騙,難保不會累不會猜疑吧。
感情路上,女人對男人的謊言,會否同樣選擇假裝視而不見,相信他們終有一日會內咎回頭?又會否為保住一段感情而選擇日復日、年復年地被騙?站在矛盾的岔口,你會選擇堅持"all or nothing",還是"棄車保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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