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7

《過去》

五年前曾寫過一篇《男朋友的前女友》,今日重讀,慶幸自己的觀點與原則始終如一。

若說女人拿自己跟男友的前度比較是天底下最自討苦吃的事情,那麼吃他前度的醋,則是最膚淺而不智的決定。

何必跟一段過去斤斤計較?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重要的,是此刻靠在他肩上人的是你而不是誰。

終日耿耿於懷男友與前度經歷過些甚麼,有過多少溫馨甜密日子,自己難受,男友也不好過。

偷偷翻查男友的日記、手機通話紀錄、WhatsApp訊息記錄,甚至在Google搜尋兩人曾走在一起的證據;一旦發現男友前度有寫網誌的習慣,迅即成為她最忠實的「讀者」,企圖在字裏行間抽出兩人過去的種種蛛絲馬跡……

查到了,可會好過些?不見得。


這種近乎跟蹤狂的病態行為,隱隱透出她過盛的佔有慾、對男友的不信任、對前度的妒意與敵意……教人心寒,對戀情卻沒半點好處。

狩獵是男人的天職,打從石器時代,他們的基因便已潛伏了無數個征服因子。本性難移,愛征服的一群,也許會甘於一時束縛,卻不可能一輩子乖乖地接受約束。

不僅事事管頭管腳,就連他的過去也要管束?

企圖抹殺一個人的過去最笨,許多男人都是這樣被嚇跑的。

過去你並不存在於他的生命,那又何必追究他跟誰牽過手接過吻?如果你愛他,自會懂得尊重他的過去。你不必知道原來他在那年那天,曾跟她四目交投,直至餐桌上的雪糕紅豆冰完全融化,仍捨不得移開視線;也不必知道某年某月,兩人鬧分手,他為了留住她而做的種種傻事;更不必知道他和她在床上經歷過多少次高潮 ── 愈是介懷對方的過去,種在心上的刺只會愈多,愈痛。

「過去」是個很微妙的存在,曾經發生的,洗不掉,也抹不走。只要你不去觸碰它,它自會隨年月淡化,在腦海一隅留下一個很淡很淡的印;淡,但無法完全消除。

因為那些,都是我們活着的證據。

Life is like walking through snow -- every step shows.

歲月無聲,然而曾經有過的快樂,曾經掉過的眼淚,一點一滴,也留痕。


By 琉璃
初稿 06.09.2007;修於 06.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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