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26

煉金術師

要不是網上鋪天蓋地的520帖文,壓根兒不記得今天是甚麼特別日子(在香港長大,只過2。14情人節,沒有過520的習慣)。

滑到一條 Thread,樓主因為要求男友送她杜拜朱古力而被斥拜金。

竟也有網民挺男方,認為女方在要求男友送禮前先檢討一下自己送了對方甚麼,即使有送過甚麼,也不應該存有禮尚往來的心態。

Excuse me?她又不是要求男友送車送樓送 Birkin,才一排價值$120台幣的杜拜朱古力而已。

那不過是女生想要過節的一種儀式感,情人節送一塊朱古力有很難嗎?

這就定義為拜金了?

台男到底怎麼了?女生稍微犒賞一下自己就拜金(花的還是自己賺的錢)、不AA是拜金、提出丁點要求也拜金。

拜託,金是貴金屬,沒有那麼廉價。

後來樓主氣不過,才揭穿男友失業期間由她供三餐、全身上下連內褲都由她置裝、借錢繳付信用卡(沒要求還錢)、買電腦、買 PS5;待男友找到工作後,也一直奉行AA,這樣的女友好算拜金?

還是某個留言回得精闢:憑他們那點收入,女生能在他們身上挖到金那不叫拜金,根本是他喵的煉金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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