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 Facebook 上的「限時免費 iPhone 軟件集中營」(http://www.facebook.com/jetsoiphone)讀到一輪"熱烈討論"。
有網友點出版主經常轉載別人的文章創作而沒有註明原著/出處,即被該版的讀者群起圍攻。
客觀而言,網友的指責相當合理,不過語氣措詞不夠謙恭,加上主觀攻擊人家的版很"廢",也難怪會引起口舌爭執。
但作為一個創作人,貓十分認同網友所指,但凡轉載別人的創作,註明出處是基本的尊重。
22.12.11
4.12.11
修養與公德
還記得小時候第一套進場欣賞的百老匯音樂劇《CATS》同是 Andrew Lloyd Webber 的大作,初次接觸即時愛上。日後的《The Phantom of the Opera》,至近期的《Wicked》,始終叫貓入迷,遺憾是 Broadway Musicals 甚少到香港巡迴演出 (..。)
得知近日上演的《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原來是 Royal Albert Hall 現場拍攝的25週年版本後趕緊訂票。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音樂劇這回事,喜歡的人趨之若鶩,不感興趣的人視之為折騰;純屬個人愛好,與修養無關。
品味修養沒標準,公德卻有目共睹。
在戲院上映現場版本音樂劇,雖不期望大家會正裝赴會,但最少預期進場的都是同道中人,會得尊重場合。畢竟是 musical 而非電影,吃爆谷製造噪音太殺風景,基於重人自重,即使貓男多愛吃爆谷還是乖乖忍下來了。
沒想到鄰座的超沒公德!Σ(゚д゚lll)
若嫌 musical 悶,大可找套喜劇甚至驚慄片看呀,何必進場高談闊論3小時,跟台上女高音鬥嗓門?這兒終究是戲院,你有吃爆谷的自由,但有必要吃得那麼吵嗎?既然那麼餓又有那麼多話要說,何不拿票價300大洋到高尚 café 呷咖啡吃蛋糕聊個夠?裝闊太總比裝有文化容易呀!(ノ `Д´)ノ
得知近日上演的《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原來是 Royal Albert Hall 現場拍攝的25週年版本後趕緊訂票。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音樂劇這回事,喜歡的人趨之若鶩,不感興趣的人視之為折騰;純屬個人愛好,與修養無關。
品味修養沒標準,公德卻有目共睹。
在戲院上映現場版本音樂劇,雖不期望大家會正裝赴會,但最少預期進場的都是同道中人,會得尊重場合。畢竟是 musical 而非電影,吃爆谷製造噪音太殺風景,基於重人自重,即使貓男多愛吃爆谷還是乖乖忍下來了。
沒想到鄰座的超沒公德!Σ(゚д゚lll)
若嫌 musical 悶,大可找套喜劇甚至驚慄片看呀,何必進場高談闊論3小時,跟台上女高音鬥嗓門?這兒終究是戲院,你有吃爆谷的自由,但有必要吃得那麼吵嗎?既然那麼餓又有那麼多話要說,何不拿票價300大洋到高尚 café 呷咖啡吃蛋糕聊個夠?裝闊太總比裝有文化容易呀!(ノ `Д´)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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