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7

《過去》

五年前曾寫過一篇《男朋友的前女友》,今日重讀,慶幸自己的觀點與原則始終如一。

若說女人拿自己跟男友的前度比較是天底下最自討苦吃的事情,那麼吃他前度的醋,則是最膚淺而不智的決定。

何必跟一段過去斤斤計較?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重要的,是此刻靠在他肩上人的是你而不是誰。

終日耿耿於懷男友與前度經歷過些甚麼,有過多少溫馨甜密日子,自己難受,男友也不好過。

偷偷翻查男友的日記、手機通話紀錄、WhatsApp訊息記錄,甚至在Google搜尋兩人曾走在一起的證據;一旦發現男友前度有寫網誌的習慣,迅即成為她最忠實的「讀者」,企圖在字裏行間抽出兩人過去的種種蛛絲馬跡……

查到了,可會好過些?不見得。

14.7.07

《道歉》

朱培慶事件鬧個沒完沒了,實在有點膩。

正如朱培慶所言,被大肆報道的乃私人聚會,既然不涉及公務利益,那麼無論該聚會屬何等性質、涉及甚麼交易,又與外人何干?即使兩位當事人於聚會後有特別安排,充其量不過是個人道德問題,與其處長職位專業操守並無抵觸。除了朱太及其家人,誰也沒資格批判朱培慶的對與錯 ── 我就不信把這件事拿來當笑柄的香港人之中,誰也不曾到娛樂場所或北上尋歡,何必五十步笑一百步?

對於見多識廣的朱培慶被記者撞破時竟如此慌張失態雖感意外,卻也反對外界因事件抹煞他對港台的貢獻,和在推動港台過渡至公營廣播方面所付出的努力。

因此對他在記者會上強調致歉是出於個人失態引起港台員工不便,而非為着當晚的聚會這一點表示支持;然而對他那番「每個人都有私人空間,只要不違法、不影響別人就沒問題」的論調卻不敢苟同。

3.7.07

《弱者》

一旦陷入三角錯,在兩個女人之間,男人總是傾向選擇外表看來比較柔弱那一位。

他最愛她嗎?不一定。但不知恁地,他卻認定了她沒有他會活不下去。

在「弱者」面前,男人可以充分發揮他保護者的本色;那個被需要、被仰望的角度令男人自我感覺非常良好,良好得足以掩蓋愛與不愛的權衡考量。

於是,男人對看來較堅強的那一方說:對不起,她實在不能夠失去我;你比她堅強,沒有我,你仍能過得好好的,所以……對不起。

「強者」只好默默把眼淚回吞,然後大方地接受被拋棄的判刑,不屑爭辯,更不屑回頭。 

20.6.07

《爭氣》

R近日非常苦惱,因發現男友跟一個在網絡遊戲內認識的女生過從甚密。

R氣憤地指男友失業兩年多以來一直吃她的、住她的、用她的,即使早前終於找到工作,至今仍伸手問她要零用,憑甚麼在外面拈花惹草?!

憑甚麼?憑的,正是她對他的縱容。

這一點,R該比誰都清楚。

一眾好友早就勸過R當心她的男友 ── 一個不事生產,能若無其事地花女人錢的男人,不會是甚麼好東西;一個不但自己寄生,還厚臉皮得花女友的錢來買禮物給別的女人的男人,更是棄之而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