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14
《如何讓他愛上你》
友人問:「男人不是都愛美女嗎?那為甚麼街上遇到的俊男大都配醜女?他們全都瞎了眼嗎?」
身邊不少朋友也曾提出這個怪現象,我想大概並非俊男專挑醜女,而是當一對璧人走在一起,你會覺得理所當然,腦海自然而然地將之過濾掉;然而美女與野獸的組合卻叫人看不順眼,分外在意而已。
友人又問:「我的條件明明比她好,為何他偏要選一個比我醜的?如何才能讓他愛上我?」
她誤會了。他不是故意賭氣要挑一個比她醜比她差的女生,只是他喜歡的那個女生外在條件剛好不如她罷了。
談戀愛又不是搞選美,真心喜歡一個人不會計較對方的外在條件。
我們都是凹凸不完整的拼圖塊,各自展現獨有的形狀與特質;人海浮沈,我們都不過在尋覓那塊能完美地配合自己的拼圖塊而已。對方不一定完美,但兩人卻能拼湊成最天衣無縫的組合。
26.3.14
《中學生不應談戀愛?》
猶記得中學時期,同輩間幾乎無一倖免地遇過「中學生應否談戀愛」這種最最俗套的作文或辯論題目。
無論當時選擇支持或反對,重點是討論過後,老師不會抓你上台訓話。沒有絕對的黑與白、對與錯,師生之間彼此尊重,奉行"Don't Ask, Don't Tell"的睜一眼閉一眼政策。
時移世易,這天讀報驚見某中學明文禁止學生談戀愛,還在早會上公佈「拍拖名單」,只差沒即席進行公審棒打鴛鴦。校長的理據是擔心學生欠缺自制能力,情到濃時會做出越軌行為,後果不堪設想。
的確,校方有責任讓學生明白做人和做愛也必須面對後果,但香港哪條現行法例規定求學時期不能談戀愛?況且在早會公佈「拍拖名單」?現在是文革嗎?要拖學生出操場批鬥嗎?校方針對學生施行精神迫害,比同學間的欺凌更叫人齒冷心寒。
學生既不是奴隸也不是校方的私有財產,學校憑甚麼禁止學生拍拖?況且拍拖就一定會影響學業?校長的一個「朋友」就能代表所有蜜運中學生的立場和言行?我倒認識一個男生高考不及格,可是蜜運後為能給女友一個將來而發奮重考,結果不單考進港大,最後還以一級榮譽畢業。
17.3.14
《女人的溫柔、男人的高度》
男友人狠批港女虛榮勢利,然後似要取得更具說服力的理據般向身為女性的我求證:「無車無樓港女哪肯嫁?換了是你,若出嫁後生活未能得到改善你還嫁不嫁?」
為甚麼不?
錢我自己不會賺嗎?我嫁的,是那個我願意與之共度餘生的男人,而不是一張亮麗的飯票。
友人不服氣:「即使跟那人一起會拖低你的生活水平?」
拖低生活水平?很抱歉,我的字典裡從未出現過此念頭 ── 試問愛一個人,怎可能將對方視作負累?
友人宣佈:「你已絕種!現在的港女是愛情與麵包兩者兼得。」
15.3.14
一個人的旅途
近年飛機失事頻仍,馬航客機 MH370 至今仍音訊杳然。
下星期二出發往上海採訪,內心竟也有點忐忑不安。
工作關係,早已習慣 travel alone:一個人登機、一個人入住酒店、一個人踏遍陌生的地方......
也許自小獨立慣了,一個人並不可怕,尤其當我很清楚那個時刻牽念我的人會在旅途的終點守候着我。
因此我更了解旅人那種歸心似箭的心態 -- 因為這兒才是我的家,有愛我的貓、我愛的人。
14.3.14
13.3.14
《蛻變》
不少人喜以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認為那是邁向成功的一大步;然而我更傾向尋找昨日的我,反覆檢視舊日的過失與今日的缺失。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又一場的
trial & error,沒有誰不是在錯誤中成長的。
正因為曾經犯過那些錯碰過那些釘,我才得以汲取教訓和累積經驗,慢慢沈澱、醞釀、發酵,最終塑造出今天的我。
愛情路上,我們跌跌撞撞,傷過痛過,也許還曾遇到過很不濟的對象;但,千萬別以曾愛過對方為恥。
也許你會痛恨自己的愚昧無知,甚至懷疑自己當日是否瞎了雙目才會誤墮那個人間渣滓的圈套。你恨不得把這段過去淹埋在時間的洪荒,甚至自我催眠,否定曾一度如此作賤自己。
12.3.14
女人與 soufflé
天才如霍金,尚且感喟 "Women. They are a complete mystery."
其實女人並沒想像般複雜,
一客甜品已足叫她滿足愜意。
可有見過女人吃甜品時那種由嘴角漸次漾開、超級滿足的微笑?你可有令你的她如此這般地動心過?
要是你的女人不曾為你這樣笑過,那你得認真檢討了。
男人,你懂的。
10.3.14
曬幸福
"True love comes quietly, without banners or flashing lights. If you hear bells, get your ears checked." -- Erich Segal
藝人也是人,也有談情的權利與自由。
有人選擇高調公開,有人選擇矢口否認,各人自有各人的處境與立場。
愛得癡纏禁不住“曬幸福”本是人之常情,習慣沐浴在關注下的藝人想為甜蜜與驚喜添一分戲劇性亦無可厚非。
但,你我不是藝人。
愛情也從來不是精心策劃的一場表演。
不必羨慕水銀燈下的王子公主,因為最深刻的愛,永遠發生在自己身上。
7.3.14
《擇偶條件》
每次被問及擇偶條件,總會訝異而茫無頭緒地回望提問者。
愛情最引人的地方,正是它的始料未及和防不勝防,那我又怎麼可能像警方描繪疑犯般,表面地堆砌一號鼻、二號眼、三號嘴、四號髮型、標準身高體重,單憑自己的喜好規範對方的職業背景?
然而問及擇偶條件,港男即時回應「年紀不能比我大」,港女則強調「月入最少三萬」。港男首重傳宗接代,在「有仔趁嫩生」的前題下認定女方愈年輕成功率愈高;港女首重生活保障,因此對男方的經濟狀況訂下嚴格要求。
所以有人堅持只嫁醫生律師,有人挑女伴永遠不出22歲。
如此膚淺的條件關係會幸福一輩子嗎?也許,也許不。
對「擇偶條件」這個問題,我從來都覺得不可思議。
2.3.14
理解できない
目下香港似乎除了人工以外甚麼都在加價。
可飯總是要吃的,到街市走一圈,卻被「百物騰貴」4字徹底打敗!
甚麼?!豆苗$30/斤?節瓜也賣$12/斤?!?
即使簡簡單單煮個住家菜也不比在外頭吃便宜了多少,我們還不是3餸一湯呢!
要是高級食材也就罷了,偏我們選的不過是最最平民的青菜,這個價錢這種質素實在買不下手 Σ(
° △ °|||) 貓之前在吉之島買的菜比這街市賣的還要便宜新鮮,這到底是怎樣?!
(╯‵□′)╯︵┴─┴
日本超市竟比傳統街市便宜,努力工作的納稅人抱怨上不到樓、生活捉襟見肘,政府卻要求我們包容那些"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綜援戶拿納稅人的錢去旅行......
這個城市實在有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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