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08

觀人於微

夏天,雨季。

本來夏天多雨並沒甚麼好奇怪的,只是近年天氣反常,要不11月也悶熱得可穿單薄的秋衣,要不冷得要擁着羽絨過日子。雨季來臨,下的,不僅是梅雨,而是一星期連續6日的傾盆大雨!

一忽時大雨滂沱,一忽時收雨放晴,這種天氣最惱人,晾曬的衣服彷彿永遠也乾不透一般。

下雨天,特別容易看出一個人的公德心。在地鐵站內放眼一望,多少人明知道繁忙時間車廂擠得插針不入,就是沒打算要把雨傘收一收,任由雨水滴在別人的鞋子上,或乾脆在其他乘客的衣裙長褲上揩乾淨;車子駛過水窪,是放慢車速?還是懶理道旁行人被污水濺得渾身濕透?

一個人有沒有公德跟其學歷無關,那是環境的薰陶與個人的選擇。大家都知道向着別人咳嗽不衛生兼不禮貌,但並非所有人皆會別轉臉及以紙巾掩嘴 -- 這純屬個人選擇嘛,迫不來的。

正如分得多少遺產才算「公平」、多少生活費才算「足夠」,重點不在於數目,而是一個人是否知足。

讀報,梅艷芳母親爭產敗訴但仍堅持再上訴。明顯對她而言,每月7萬(後獲准增至12萬)大洋的生活費、2個工人1個司機的生活水平並不「足夠」。

據報道指,梅艷芳生前委派匯豐成立信託管理遺產,除給母親每月7萬大洋作生活費,另2項物業贈予亦兄亦友的劉培基、170萬大洋撥作姪女及姨甥的教育費,餘款全數捐給妙境佛學會。

貓倒覺得這樣的遺產分配十分理性 -- 既照顧到母親的生活,也承擔了培育後代的費用。至於饋贈摯友及奉獻佛學會亦十分合理,畢竟以劉培基的身家地位,2項物業不過是一點心意而已;至於最大的「受益人」妙境佛學會嘛,一個人從信仰中獲取的慰藉和心靈富足非金錢可以衡量,況且離開時甚麼也帶不走,將遺產捐贈信仰團體用以行善傳道的做法亦相當普遍。

最令貓費解的,是既然梅艷芳母親揚言假若女兒的遺產是作慈善用途的話她沒意見,那麼觀乎遺囑的分配,她該沒有上訴的必要呀!不忿女兒遺產被騙?力證女兒立遺囑時神智不清?梅艷芳兄長還斥罵受益人是魔鬼謀奪財產,聲言要他們落地獄呢!

財產是梅艷芳努力工作的回報,她愛怎麼花便怎麼花、愛給誰便給誰,梅兄憑甚麼認為她的等同他的?外人領受是謀財害命,難道他就受得起有餘?梅艷芳母親回應傳媒指每月12萬大洋生活費不足她與兒子生活,更謂供養兒子天經地義。天經地義?一個大男人四肢健全,具備工作能力卻不事生產,淨等老母來養,還真天經地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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