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00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

忙裡偷閒逛書局,隨手挑一本書,翻到書中某頁瞥見了這樣的一句:
「東西不是被搶走的,而是被遺失的」

沒錯,生命中的許多東西並不是被搶走的。

你喜歡的東西,你在乎的東西,你珍惜的東西是不會那麼輕易就能被搶走的。

不要呼天搶地問「為何要奪去我最心愛的東西」。會被奪去的,多半還未算得上是最心愛的;會被搶走,也泰半因為珍惜得不夠。

不是被奪去,而是被遺失,被遺忘。

書的原意並非如此。書中意旨東西既非被人奪去,若只是不小心弄掉的話,下決心去找最終必會找得着。

可世上並非所有東西都能失而復得。尤其因遺忘疏忽而失去的,那種叫感覺的東西,一旦失去,恐怕很難再找得着。

感情,基本上是搶不走的。


想必是某年某日,你忘了自己曾經多珍惜對方;忘了在對方一天辛勞過後送他/她一句「累嗎?」;忘了偶爾給他/她一個擁抱、一個輕吻。當有天發現對方態度有所轉變,已經太遲。

毫不掩飾失望,甚至不痛不癢,暗示根本不再對這段感情抱存希望,早已放棄兩人還能回到從前。也許因為心死,又或是已找到另一個能在灰心之際給他/她溫暖關切的人。

至此方醒覺,失去的早已覆水難收。

沒有人能無止盡地包容另一個人。即使對方多愛你,也千萬別企圖測試對方容忍的底線,因為緊接姑息的往往就是「回頭」和「放手」。

不要揮霍別人的愛。在汽球還沒脹大到快要爆破之前,請記緊適時為它放氣。

琉璃
撰於30.07.2000;修於05.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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