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14

《流金歲月》


眾人替壽星女慶生,可是席間主角歡容欠奉,不說,還以為她欠下巨債。

細問,才曉得壽星女過不了女人三十的心理關口,這陣子一直忐忑不安,擔心錯過了狩獵真命天子的黃金時機,再也遇不到更好的男人。

「女人年過廿五市場便急轉直下 ── 三十歲的男人愛挑廿來歲甚至更年輕的女伴,四十歲的男人也想約會花樣年華;那叫三十歲的女人怎麼辦?我可不想淪落到跟五十歲的老頭談戀愛,太噁心了。」

用「淪落」和「噁心」來形容五十歲的男人,話也未免毒了點。人,終究會老的;那些自恃青春嘲笑「剩女」的女生,也終有一日會成為自己口中的「老女人」。既抱怨別人嫌棄自己年紀大,又何苦朝等愛的年長男人嗡鼻皺眉?

大抵就是這種心態這種嘴臉才會造成今日的窘局吧。 

5.5.14

《婚前協議書》


在外國,prenuptial agreement(婚前協議書)相當普遍。為免一旦離婚出現爭拗,準新人會在婚前針對資產以及子女撫養權如何分配擬定協議書。這種保障婚後權益的協議,在外國一般被視為未雨綢繆,不會引來白眼;可是在離婚率持續高企的香港,卻往往被視為名人富商降低分身家風險的手段,頓時變得醜陋。

有人轟:還未結婚已先計劃離婚後的資產分配,如此不信任,這樣的婚,不如不結。

當然,若婚姻單以金錢掛帥,輸打贏要,難免予人侮辱婚姻盟誓之感;然而換個角度,協議若由財政弱勢一方提出,則是「我才不稀罕你有多少身家」的戀愛宣言 ── 我愛的是你的人而非你的錢或你的家族生意,在一起的時候我不在乎你的年收入多少,分手以後就更不關心你是家財萬貫還是一貧如洗。

這種愛在當下的瀟灑,並非人人能及。

不過我見過最過分的婚前協議書並非針對資產,而是針對子嗣問題。

女方與富二代男友相處融洽,論及婚嫁時男方家長卻列出入門先決條件 ── 先產子,後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