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11

《言多必失》

一直堅信無論公眾人物抑或凡夫俗子,拍拖談戀愛只屬兩人之間的事情。

藝人傾向發展「地下情」不無道理。他們不過想保留一點私隱,不欲將私人感情工作化。為捍衛這一點點發展空間,即使被逮個正着也矢口否認,拒絕讓剛萌芽的感情曝露在公眾目光之下,以免大好姻緣淹死在滔滔不絕的口水洪流。

誠然,世上自有人愛現,喜歡攜愛侶出巡,拍拖如做show,但那純粹個人喜好與選擇。即使作為藝人,職責亦不過在水銀燈下鏡頭前娛樂大眾,並無義務將私生活公告天下。

所以我不明白那些公開數落前度的藝人。

感情事,外人從來說不清。況且私事私了,將不相干的人牽扯進來,不見得就會理直氣壯些。兩個人分手了,無論誰虧欠了誰,打落門牙和血吞,切忌含恨在心,扯破臉皮揭人陰私,平白營養了無謂人的好奇心。當藝人的更甚,因為他們賣的,不僅是演技和歌藝(如有);在這個崇尚外表的世代,更重要的是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