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

《永遠還是永不》

在愛情跟前,時間尺從來都沒意義。

台灣藝人大S承認與一個見面僅四次的男人訂婚,並希望輿論能給予他倆一點空間。

對於「閃婚」這回事,外間反應毀譽參半:有人佩服大S敢愛敢為,勇於追求真愛;有人認為她過於莽撞,竟將終身幸福交託一個見面還不到一百小時的男人;有的羨慕世上還有一見鍾情,有的訝異竟還有人天真得相信「命中注定」。

說老實的,人家是愛得轟烈盲目還是冒險不智,干卿底事?她是愛得無法自拔還是早有預謀,這我半點不關心。藝人不過是個職業,離開片場,脫下那層華麗的身份,鏡頭後的她愛誰、恨誰,完全不必向任何人交代,也無須你我認同。 

擔心她沒能透徹認識未婚夫會錯付終身?別傻了,誰敢說交往十年就能認清一個人?向被視為好好先生的Arnold Schwarzenegger 還不是結婚廿五載才突然公佈在外頭養着私生子?閃婚的換了是別人,我也許還會有保留,然而大S好歹在娛樂圈打滾那麼久了,能在這圈子站穩陣腳,決不是省油的燈。況且都是情場老手了,合該清楚自己需要些甚麼,追求的又是甚麼。

愛情從來都沒有一個「正確」的時候 ── 到底要交往多久後共偕連理才算「合理」?有的情侶走在一起,十多年過去了,結果感覺猶如兄弟手足,了解得太透徹,反結不成婚。曾經許諾的「永遠」,隨着花火燒盡,變成了「永不」,難道又是時間的錯?

還是大S看得通透 ── 你管你猜度她打啥主意,她管她反璞歸真說「愛情其實很簡單,就是走下去」。

要愛上一個人很容易,許是一個眼神,或是一次巧遇;在對的時間、對的氣氛遇上對的人,火苗一點即亮。

要愛上一個人很容易,要跟這人愛下去卻比想像困難。

愛情的確可以很簡單,要走下去卻半點不容易。愛情只要一鼓作氣,婚姻卻須耐心經營;那是許多人賭畢生幸福也駕馭不來的一門學問。未來的路沒有人看得準,但既然她有走下去的決心,最少已走對了第一步。即使押錯了注,能遇上那個願意跟她挽手在愛情路上跌跌撞撞的人,也未嘗不是一種幸福。


by Catabell
撰於01.08.2011;修於05.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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