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09

慷他人之慨

以往每到中秋,都會受到公關們的月餅攻擊,可是今年卻靜得出奇,只收過一盒文華東方酒店的。

前天PR在電話中問貓收到了沒有,貓摸不着頭腦:收到甚麼?

PR:月餅呀!我們快遞過去的,沒有送不到的理由。

後來方從J口中得悉,月餅全數被"充公"掉。

所謂"充公",不是給眾人分掉,而是給"一個人"據為己有。

貓只愛吃大班冰皮,並不好傳統月餅。以往收到PR送來的月餅,除卻進貢給貓媽的那一盒,其餘都放在會議室讓大家分來吃,又或同事想借花敬佛拿來贈予家人也沒所謂。

只是,基於禮貌和尊重,是否應該轉告一聲?讓貓得知那盒本應由貓簽收的月餅已"自動過戶",好讓貓不必在PR查詢時一頭霧水 (..。)

下午,G拿着精美的 agnès b. DÉLICES 古力到處派,貓當時還謝過她呢!怎料......原來那盒古力是PR送給貓和J的!!!(*゜Д ゜*)─━─━ヵ-ン!!

坦白說,即使由貓或J簽收,也不過拿出來分給大家吃,問題是,她好歹該告訴我們,那是我們的禮物,而不是以聖誕老人的姿態出現,讓我們感謝她把原本就屬於我們的東西分一點點給我們 (−_−;)

一個有教養的人,會不問自取、隨便拆掉別人的包裹嗎?

一般人,在"物主"表示謝意時,正常的反應該是:不必謝,那本來就是你的嘛!

可是她沒有。

大概並不打算將事實告知。

不被尊重的感覺實在很差 (ノ `Д´)ノ

貪心和不尊重是兩個層次;前者是人性,後者是人格。貪念潛藏於你我的本性,說穿了,不過是程度上的分別;人格呢,卻是個人品德修養,有就有,沒有就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