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8

戀愛大過天?

讀報,男教師跟女學生被揭發曾於學校多用途室內做愛,即時受各方抨擊。

的確,我並不讚成中學生在校內做愛(被抓到後果可是很嚴重的,無論對方是誰);假如做愛只是用來向同學炫耀的工具,那麼,我甚至不讚成那名中學女生跟她的男教師情人做愛。

我並不反對中學生談戀愛,也不反對師生戀。只要當事人思想夠成熟,完全明白自己需要些甚麼,正在做的又是甚麼,並且透徹理解自己所踏出的每一步所須承擔的責任,那麼,師生戀又有甚麼問題?

她愛的是一個男人,不是他作為教師的身分;她只是恰好愛上一個當教師的男人而已。

一雙戀人情到濃時會渴望對方的身體,那是很正常的生理需要,不過懂得權衡利害,考慮其他因素因而控制或壓抑生理需要,不正是作為一個人或一頭獸的分別所在嗎?

如果你愛我,你會懂得保護我而放棄逞一時之快;如果我愛你,我會得保護你,免你的聲譽受損。

我們都不是聖人,都有各方面的欲望和需要,但愛一個人,行動往往會以對方為先,要是自己的需要有可能傷害到對方,我們總會不自覺地忍耐;因為忍耐,也是愛的一種體現。

因為這件風化案把師生戀抨擊得體無完膚,那對師生戀太不公平了。並非所有戀上教師的學生都喜歡將性事拿來炫耀,也有許多忍耐着,待學生畢業後再發展戀情的教師。

因為一個身分而被剝奪戀愛的權利,天!廿一世紀的我們難道愈活愈回去,回到封建社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