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5

《連鎖理想伴侶》

每隔一陣子總會收到連鎖電郵,不過往往未細閱內容已將之刪除。這個電郵因是讀友傳來的,且問題頗啟發思考,故破例回覆。

連鎖電郵要求收件人列出理想伴侶的八個條件。細讀別人的回應,大家似乎都很認真地塑造心目中的Mr. Right,裡裡外外的詳述要求,奈何我就是抓破頭皮也想不出來。

戀愛經驗告訴我,理想伴侶只需要,也只能附上一個條件。

愛情來的時候,一切條件都是多餘的,不然為何經常有人對一無是處或用情不專的人死心塌地?難道他們天生喜歡將心掏出來讓人糟蹋?不合邏輯吧?對,愛情就是離經叛道、完全不講邏輯的一回事。既然沒有邏輯可言,哪裡來八個理想條件?

我們都偏愛美好的人與物,可惜世上並沒有100分的男人或女人。況且即使真箇有個滿分男人站在跟前,他若不是那杯茶,條件再好也是徒然。反之,儘管對方只得75分,能彼此相愛,那麼他便是我的100分戀人。

一直篤信「he’s not perfect, but he’s perfect for me」── 相愛的當兒,對方便是自己最理想的伴侶 

8.11.05

《好男人 Vs. 對先生》

甲問友人:「他條件不俗,對你又呵護備至,這樣好的男人打着燈籠沒處找,為何你仍拒人於千里?」

奇怪,難道因為他是個好男人,被追求一方就得欣然接受?若單純因為男人待她好就得點頭,那麼一個女人一生中得接受多少個男人?

友人為難地回道:「他好是好,可惜不是我的 Mr. Right。」

甲語帶教訓地質問:「Mr. Right?!何謂 Mr. Right?有錢有型?還是要百般遷就體貼入微?別告訴我你要有 feel!」

友人垂着頭,心裡大概在反問:「Why not?追求感覺有何不妥?」

甲繼續思想轟炸:「倘若這輩子也遇不着你的 Mr. Right 呢?那該怎麼辦?難道要孤獨終老?」

友人欲語還休,好不委屈。

16.8.05

《自欺欺人》

一個人能有幾假?

假,大概分許多層次。有人功力尚淺,努力裝真心只可惜力有不逮,旁人看在眼裡,自然覺得假;有人功力深厚,但根本不在乎你怎麼看怎麼想,不屑掩飾,只在口頭上說幾句三歲幼童也能分辨真偽的「好話」,別人看來,自然也是假;有的已臻化境,刻意的假,其實是在挑戰你的底線:我就是在侮辱你的智慧,你又能拿我怎樣?

假如是前者又還好些,至少證明你有推動他戴上假面具的價值;要是對方刻意地假呢?那就只能看誰的忍耐力較強了。

假如情人移情別戀,你會希望他努力掩飾,遺憾卻破綻百出?還是刻意撒謊,幾次三番留下蛛絲馬跡就等你來揭破攤牌?

17.6.05

《免責條款》

曾不止一次,發現自洗衣店取回來的白恤衫被染得紅一塊藍一塊,偏取回的衣物之中,沒一件是紅色的,明顯是店員將白恤衫混在別人的衣物裡洗。新衣被毀,心中有氣卻又無法追討損失,皆因收據上訂明衣物即使損毀染色,洗衣店亦無須負上賠償責任。

問題明明出在洗衣店上,對方卻搬出不平等條約,絕對公開且看似合法地推卸責任。情況好比一個傷了情人後還揚揚得意的人:是他/她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的確,無論選錯洗衣店抑或情人,都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不過洗衣店又還好些,最少在法律上,洗衣店最終仍須負上賠償責任,因免責條款一般只適用於企業間的商業合同,不適用於商品或服務供應商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然而針對愛情,法律極其量只能為你爭取金錢上的虧欠,無從討回情感上的損失。 

19.4.05

《有一種男人,有一種女人》

有一種男人,喜歡尋找短暫刺激,並且從不掩飾自己已有固定女友。激情過後,他自會回到原來的女友身邊,繼續他那長情但不專情的戀愛路線圖。

有一種女人,明知道只是對方去甲腎上腺素激增的犧牲品,卻仍一廂情願地相信自己跟他過往的女人不一樣 ── 她會留得住他的。即使男人最後捨她而去,她仍深信時間足證只有她肯為他如此付出;總有一日,他會後悔今日的抉擇。

這種男人的征服,是一刻的擁有;這種女人的征服,卻是恆久的等待。

可惜這種等待卻不一定有回應。

應該說,泰半不會得到回應。 

20.2.05

《貪》

港男經常抱怨港女貪慕虛榮。坦白講,錢,誰人不貪?就看大貪還是小貪而已。貪在自己能力範圍以內,以努力或勞力換取享受,不過是對生活素質有要求的表現,並無不妥。

人們如此努力工作,也不外是為着得到更好的生活、更佳的享受罷了。

當然,貪得無厭、希冀不勞而獲則另作別論。

但,港女真的那樣貪錢嗎?我想不必然。

誠然,我不排除貪慕虛榮的大不乏人。可是觀客而論,香港女性學歷與辦事能力愈來愈高,既然有能力養活自己,無須再陷於麵包與愛情兩難全的窘局,何不挑剔一點,任性地愛一次?要知道,再強悍的女人都渴望得到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