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00

《原來我愛》

雖然從未開設愛情信箱,可是訴苦求助的網友讀者卻大不乏人。

我想,在詢問意見之前,其實他們早已心裡有數,只是欠缺百分百信心,不敢確認自己的心意,因此才需要找個可信的人去給他們一份肯定,好堅持心底那個決定。

為甚麼愛總教人不懂如何自處?

也數不清多少遍了,有人問我怎樣才曉得自己是否經已愛上一個人。

真想告訴他們,先搞清楚愛和喜歡的分別。眼見太多太多為愛情煩惱的人,在還未搞清楚愛一個人和喜歡一個人有何分別便呼天搶地,到最後才曉得原來自己不曾愛過,只是一股傻勁地相信自己在戀愛。

我們可以同時喜歡好多好多人,只要一點點好感,就足以維持這種「喜歡」的感覺;只要一點點感動,那「喜歡」的感覺便會愈來愈濃烈。可是再感動,喜歡還是喜歡,喜歡還是不能代替愛。愛是單純的存在,即使那人不曾為你做過甚麼,即使他從沒令你感動過,愛還是存在的;即使他對你漠不關心,即使他利用你傷害你,愛還是存在的。



因為愛就是那樣單純的存在着,不附帶任何條件,也不計較任何付出。

因為愛沒有代替品。失去所愛,便再也找不着。找着了,但那感覺已大不相同。

曾經蒼海,再世為人,即使還能愛,那已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種感覺。不是不愛,只是這愛永遠無法給你相同的悸動。

喜歡是可以失去的,失去了,難過管難過,不見得會活不成。假以時日,也許會找到另一個更喜歡的,漸漸忘懷從前曾喜歡過的那一個。日後再遇上,也許連對方的名字也喊不出來。

之所以會忘掉,是因為還不夠深刻。真正重要的,如何努力也忘不了。

從前流行盲婚,只見過一兩次面便結婚的大不乏人。有位老伯,跟盲婚的妻子過了五十年平淡生活。他們也是對只見過兩面便決定婚嫁的夫婦,老伯當年自然也沒想過甚麼愛與不愛,反正兩個人一起生活互相扶持就是了。老一輩子的人不大流行自由戀愛,反而往往能相守終老。陪對方走過半個世紀,老伯只曉得這五十年來習慣了每天也有她陪伴在側,跟她一起便覺得安心自在。

習慣了每天見她在屋裡走動,每天都得聽她嘮叨;五十年來,也不覺得有啥特別,也不自覺正在談戀愛。只是自她離去以後,老伯才感到身邊的一切景物不再相同 ── 海沒那麼大,星沒那麼閃。

她剛離去的時候,老伯還不時會跟她說話,話吐出了口,屋子裡空洞洞的沒有回音,才猛然醒起原來她已經不在了,已再不能相見了。後來老伯乾脆將她的照片掛滿屋子裡的每個角落,不時跟她說話、向她傾訴,就這樣度過了他的餘生。

不能再相見,才理解原來失去是那樣痛苦的一回事;方曉得原來一生中最快樂最難忘的時光便是與她一同度過的歲月;才醒悟原來平日那樣理所當然的景物也會頓時失色。

所以若問我如何能知悉自己已經愛上,不妨試想像一下失去對方的日子。若內心淒酸難過、心痛得指尖發麻;即使再努力強忍,眼淚仍是不爭氣地一串串掉落……那麼,你便知道你在戀愛了。


by 琉璃
撰於16.08.2000;修於30.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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